關于遴選推薦2024-2025學年度國內高校本科交換生的通知
[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4-05-06]
各學院:
根據我校與國內高校簽定的本科交換生合作協議,現組織開展2024—2025學年國內高校本科交換生遴選工作,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學院依據通知要求做好組織遴選工作。
一、項目列表
以上項目,交換時間從2024年秋季學期開學計算,具體以各學校校歷開學時間為準。
二、遴選對象
交換生遴選對象原則上為2022級、2023級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在讀學生;專升本、中外聯合培養、中外合作辦學等專業類型的學生不適宜申請;本學期申請了轉專業并已納入公示名單或已通過轉入學院考核的學生,不建議申請。
三、遴選要求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學習目標明確,積極主動。
(二)學習成績優良,歷年平均學分績點達到3.0及以上;專業排名在前50%(含50%);必修課程無重修或不及格記錄。
(三)適應溝通能力良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適應能力和獨立生活能力。
四、遴選流程
(一)學生根據交換學校專業設置情況選報交換學校和交換專業(選報專業必須與現修讀專業相同或者相近),向所在學院提交相關報名材料。請經濟與管理學院有意申請的同學于5月15日前提交申請材料到學院214辦公室。
(二)學院根據學生報名情況進行選拔,擇優向學校推薦交換生候選人,每個交換學校最多可推薦3名候選人(需排序),并將候選人材料上報本科生院。
(三)本科生院遴選:本科生院根據學院推薦排序、候選人成績排名、自薦材料等,確定考核名單并組織考核。
(四)本科生院公布名單:本科生院根據考核情況確定并公布交換生名單,同時報送到交換學校審查。
(五)交換學習:交換學校審查合格后,于2024年秋季學期按規定時間到交換學校報到,開展交換學習。
五、材料上報
請各學院在5月2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交換生候選人推薦匯總表(附件2)(并將電子版發至郵箱20793316@qq.com);
2.交換生申請書(附件3);
3.學生學業成績單、專業排名證明、學生自薦申請等相關材料。
逾期交表,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歐老師(石牌校區行政樓207室),聯系電話:85211092-2。
六、相關說明
(一)大學城及石牌校園的同學在交換學習期間需辦理退宿手續,交換學習結束后再重新申請入住并重新安排宿舍,其他校園住宿安排請遵照所在校園宿舍管理部門規定執行。
(二)交換學習期間需正常繳納我校學費和住宿費。
(三)課程認定根據《關于公布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參加國內交換學習期間學分認定工作細則的通知》執行。
附件:1. 各交換學校專業設置情況
2.交換生候選人推薦匯總表
3.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國內交換生申請書
附件3: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國內交換生申請書.doc
本科生院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