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3年省級“質量工程”立項建設項目 科學論證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23年度廣東省本科高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名單的通知》(附件1)對“質量工程”立項建設項目管理要求,各項目在實施前需開展科學論證工作,并作為項目結題驗收的依據之一。為做好該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論證項目范圍
我校獲得2023年省級“質量工程”建設項目立項的所有項目,具體名單見附件2。
二、工作組織和要求
科學論證工作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統一組織,各單位須組成專家組對項目進行論證和開題,專家組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專家組應由項目相關學科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
科學論證工作程序由各單位自行制定。程序應具備項目內容介紹、專家質詢、答辯、專家意見反饋等基本環節。各項目應認真聽取專家意見,優化項目研究建設方案,提高項目研究建設質量。
科學論證工作完成后,需填寫《省級質量工程立項建設項目論證報告書》(見附件3)一式兩份,一份自行存檔,一份報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教研科審核、存檔。
各單位務必認真組織此次科學論證工作,督促項目負責人優化研究建設方案,按期開展研究、建設工作,確保項目能按期完成建設并通過結題驗收。根據上級相關政策,學校對于省級質量工程項目驗收結論為暫緩通過及不予通過項目的負責人將給予立項限制,并將核減項目所在學院的省質量工程建設項目立項數額。同時,不通過項目將在省廳評審結果公布當年納入學校二級單位績效考核扣分項。
三、時間安排
請各單位于3月28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并將“論證報告書”紙質版一式一份交石牌行政樓201教研科,以上材料同質電子版(壓縮成RAR文檔,以“×××學院2023年省級‘質量工程’建設項目‘論證報告書’”命名)發送至gw_scnujyk@m.scnu.edu.cn,聯系人:彭惠芳,電話:85211096。
附件不隨通知印發,請在學校主頁部處通知中下載。
附件:
1.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23年廣東省本科高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名單的通知
2. 華師2023年省級質量工程立項建設項目一覽表
3.省級質量工程立項建設項目論證報告書
關于做好2023年省級“質量工程”立項建設項目科學論證工作的通知.rar
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