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3~2024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的通知(截至9月4日)
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23~2024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的通知》。詳情見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230591.html。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9月4日17:00(學院科研秘書提交截止時間)。
二、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采用在線申報,符合本通知申報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用賬號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相關資料進行申報。項目負責人可聯系校科技處建立賬號。指南文件僅供申報人作為申報參考使用,不得轉載發布。
三、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以具有較強研究實力、能夠提供開展研究工作必要條件的獨立法人單位為主,不接受個人申報。專題一、二、三、四、五的項目牽頭申報單位為依法在廣東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專題六的項目牽頭申報單位為港澳高校、科研機構或其在粵設立的分支機構;其中,香港高校、科研機構必須為公營科研機構或研發中心(具體名單詳見附件2);在粵設立的分支機構必須為在廣東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二)項目申報單位在相關領域須具有較好的研究基礎和積累,申報時應提供與研究領域相關的代表性成果、成果應用證明等材料。
(三)項目負責人在申報指南列明的研究方向上,選擇一項研究點開展深入研究,項目名稱自擬。
(四)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應無不良信用記錄,項目申報內容須真實可信。項目材料應真實、無知識產權爭議,研究所引用或提供的資料數據以直接來源或最新數據為主,研究報告不得剽竊他人科研成果。研究內容涉及科技安全、敏感領域的科學數據、新穎技術、重大創新,原則上不對外發布。
(五)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要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廳字〔2018〕23號)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夸大不實,甚至弄虛作假。各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簽署《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模板可在陽光政務平臺系統下載,須加蓋單位公章)。項目一經立項,研究內容、績效目標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申報過程中存在科研失信行為的,按照《廣東省科研誠信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處理。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項目負責人有廣東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未完成結題或有項目逾期一年未結題(平臺類、普惠性政策類、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2.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
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復申報;
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
5.省內單位項目未經科技主管部門組織推薦;
6.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7.違背科研倫理道德。
(七)申報項目符合申報指南各專題方向的具體申報條件,所涉科學研究和醫療活動須嚴格遵循技術標準和倫理規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八)請有意向申報的老師(包括牽頭、合作申報),填寫項目申報意向表(附件3),于2022年8月19日前發送到校科技處郵箱20219690@m.scnu.edu.cn。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石牌校區行政樓科技處314室 楊老師 17722637525。
附件:1.2023-2024年度廣東省軟科學研究計劃專題申報指南
2.香港公營科研機構或研發中心清單
3.項目申報意向表
附件:1.2023~2024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申報指南.pdf
附件:3.2023~2024年度省軟科學研究計劃申報意向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