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全日制本科轉專業學生課程認定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學院:
為進一步規范全日制本科轉專業學生的課程認定管理工作,根據《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成績管理辦法》等文件相關規定,結合我校本科教學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全日制本科轉專業學生課程認定實施細則,請各學院遵照執行。
一、課程認定原則
1.獲批轉專業的本科生,可按照課程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基本原則,在規定時間內將在原專業修讀的課程學分,提出申請認定為轉入專業的課程。
2.已修專業課程(含大類教育、師范教育)不得認定為通識必修課和通識選修課。
3.已修通識必修課和通識選修課不得認定為專業課程(含大類教育、師范教育)。
4.已修原專業課程申請認定為新專業的專業課程,由各學院依據以下原則進行審核認定:
(1)課程內容相同或相近,已修課程能等效支撐新專業畢業要求;
(2)一門課程只能認定一門課程,不得拆分或合并;
(3)低學分的課程不得認定為高學分的課程。
5.特殊情況必須由學院學術分委員會討論決定,并遞交書面報告說明認定理由和依據。
二、課程認定工作操作流程
1.時間要求:轉入新專業的第一個修讀學期內申請并完成課程認定。
2.學生申請:獲批轉專業學生填寫《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課程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提交學院審批。學院需指定專人指導轉入學生根據已修課程情況及轉專業課程認定相關要求填寫申請。
3.學院審批:學院嚴格依據課程認定原則,對學生申請表中所申請認定課程進行逐門審核通過,對不符合認定原則的申請予以退回,并依據審批結果在教務系統進行相應的課程名稱性質等認定操作處理。
4.教務處復審:教務處對學院審核提交的課程認定申請及特殊情況書面報告進行復審。
三、其他相關問題
1.已獲批轉專業的學生,均須參加獲批當學期已選修的所有課程的期末考試,成績將如實記入學生的個人在校成績冊,并計入平均學分績點。
2.轉專業后,不得刪除在原專業修讀的課程成績,所有課程成績根據《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成績管理辦法》有關要求記入成績單,并計入平均學分績點。
3.所有獲批轉專業學生均須按照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修完規定課程和學分,方予畢業。
4. 本辦法適用于自2022年起獲批轉專業的全日制本科生。
附: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課程認定申請表
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課程認定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