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1年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審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學院:
根據《廣東省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實施細則》、《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審核與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決定對新設本科專業馬克思主義理論、金融工程、網絡與新媒體、人工智能等進行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審核。為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標準
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的審核標準為《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評審指標體系》(附件1)。
二、審核方式
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審核分專業評估、專業審核兩個階段進行。專業評估階段分學院自評和評審兩個環節,學院自評完成后,由學院組織專家(共5至7人,正高職稱,已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普通高校同行專家及1個教育教學管理專家,本校專家不超過三分之一)進行評審,每個專家需出具評審意見。學校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審核與學院評審交叉進行,必要時組織實地考查或現場答辯。
三、審核程序
(一)學院自評、評審
學院自評,形成《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新設專業評估自評報告》(附件2)及支撐佐證材料、《廣東省普通高校申請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簡況表》(附件3)、《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專業評估及新增學士學位授予專業評審自評得分表》(附件4)等,組織專家對自評材料進行評審并簽意見后,報學校教務處,同時上報評審專家名單和每個專家簽名的評審意見。
(二)學校審核
學校教務處審核,必要時組織實地考查或現場答辯。
(三)公示
審核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教務處申訴,教務處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復審。
(四)報備
經公示無異議,報學校教學指導與人才培養專門委員會審議、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后,再報廣東省學位委員會審批。
四、審核結論應用
新設本科專業經廣東省學位委員會審批通過,方能獲得學士學位授權,進行該專業畢業生的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未經廣東省學位委員會審批通過的專業,須進行整改,下一年再提出申請,該專業當年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委托其他獲該專業學士學位授權高校進行。
五、材料提交
請各相關學院于2021年12月3日前將專業自評報告及支撐佐證材料、專業簡況表、專業自評得分表、評審專家名單(附件5)、每個專家簽名的評審專家意見表(附件6)等一式一份提交教務處教研科(石牌校區行政樓201室),同質電子版發至jwcxjx@126.com。
聯系人:謝錦霞;聯系電話:85217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