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開展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新時代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的意見》,促進我國教育科學事業繁榮發展,總結 2016年至 2020年我國教育科研戰線所取得的工作成就 ,進一步調動廣大教育科學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經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決定于2021年3月 5 日-5月31 日開展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選獎勵活動。
本次評獎活動時間跨度大,參評成果多,為確保推薦工作按時完成,保證推薦質量,請嚴格按照《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實施辦法》規定的評審條件和要求組織實施:
一、評獎范圍
1.凡列入全國教育科學“十二五”“十三五”規劃的各級各類立項課題成果均可參評。
2.凡未列入全國教育科學“十二五”“十三五”規劃而公開發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開發表和出版但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部司局、直屬單位、直屬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推薦,也可參加此次評獎。
3.凡已在往屆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獎評獎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評獎中獲獎的成果不再參加本次評獎。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開展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活動的,其推薦成果原則上應是評獎活動中已獲獎成果。
5.凡參加評獎活動而未獲獎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薦參評。未參加評獎的成果可推薦參評。
6.參評成果主要分為已公開出版和發表的成果,包括著作、 論文、工具書、教材等(不包括論文集、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不宜公開出版和發表,但已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等
研究成果。
7.參評成果限定在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期間。
8.本次評獎共設研究成果獎項 360 項,其中一等獎 40 項,二等獎 120 項,三等獎200項。
二、申報要求
1.本屆優秀成果評選獎勵采取限額申報,個人申報與單位或組織推薦相結合,個人只限申報一項。列入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研究成果原則上擇優優先推薦申報。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則上由第一作者進行申報;系列叢書只能以單本著作獨立參評;多卷本專著整體申報參評,不能單卷參評。
3.參評成果由申報者填寫《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獎表》,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復印件、成果重要影響及效果等證明)。
報送成果材料要求:申報評審書一式六份(1份原件 5 份復印件),參評成果原件1份。申報評審書文本要求統一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同時請于2021年4月28日前發送電子版成果申報書及匯總表。
以上要求詳見附件1《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的通知》(內附實施辦法)。
咨詢電話:85215763
聯系人:陳老師
電子郵箱:chenxihong@m.scnu.edu.cn
社科處
2021年3月26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六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