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校房改辦:關于開展順德區“領賢公館”人才專賣房(Ⅲ期)申購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學院、各部處、各單位及相關教職工:
應廣大教職工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進一步擴大人才專賣房(Ⅲ期)申購對象范圍,并對申購時間進行適當調整,現就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況
1. 房源位置:佛山市順德區北滘鎮北滘新城高村片區美的大道與土蔭路交匯處。
2. 房源面積及套數:分別為81㎡(41套)、89㎡(20套)。
3. 房源價格:9800元/㎡(按建筑面積計算)。
4. 交房標準為毛坯交付。
5. 預計交付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二、工作安排
序號 | 時間 | 工作事項 |
1 | 2019年12月17日 | 發布申購通告 |
2 | 2019年12月17日-25日 | 教職工提交申購材料 |
3 | 2019年12月26日-28日 | 職能部門審核材料并計分排序 |
4 | 2019年12月29日-31日 | 按照“單位評價”分值公示名單及排名 |
5 | 2019年1月2日 | 職能部門將材料提交順德區人才安居公司 |
備注:上述工作事項若有調整,以最新通知為準。 |
三、申購對象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我校全職在崗教職工可參與人才專賣房申購:
1. 身份類別范圍擴大為:事業編、預聘制、青年英才、校聘專家、博士后及其他非事業編制人員。
2. 具有研究生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以上條件。
3. 具有佛山市順德區商品房購買資格(如限購政策有調整則以最新政策為準):佛山市戶籍居民家庭(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佛山市擁有不多于1套(含)住房;非佛山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佛山市沒有住房。
4. 本人及配偶均未享受過順德區政府購房優惠政策
5. 在以往的人才專賣房申請中未被列入佛山市順德區永久不準購買名單。
注:(1)以上所有條件統計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30日。
(2)符合條件的已購買政策性住房的教職工可參與本次申購,政策性住房是指:房改房、解困房、集資房、經適房、安居房或其他非商品性住房。
四、申購注意事項
1. 請申購教職工認真閱讀《關于佛山市順德區2019年第八批次人才專賣房項目申購事項的通告》(附件1)及《順德區領賢公館人才住房居住管理協議》(見附件2),全面了解順德區人才專賣房相關情況。
2. 請申購教職工認真對照《佛山市順德區2019年第八批次人才專賣房計分辦法》(附件3)和《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單位評分”計分辦法》(附件4),如實填寫《順德區領賢公館項目人才專賣房申購表》(見附件5)相關信息,并按要求在“計分項信息”中填寫好相應分值。
3. 本次申購所有計分條件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30日。
4. 總分相同的教職工按照“職稱/職務、校齡、年齡”依次進行排序,即職稱/職務高者優先,校齡長者優先,年齡長者優先。同一職稱/職務中不再劃分等級。
五、申購材料清單
1. 《順德區領賢公館項目人才專賣房申購表》。(見附件5)
2. 學歷證書復印件(歸國人員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
3. 職稱/職務證書復印件或學校發文。
4. 申請人及配偶的婚姻證明:已婚人士提供本人結婚證,單身人士提供有關證明(離婚人士提供離婚證,未婚及喪偶人士簽署單身承諾函,見附件6)。
5. 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明:①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及個人頁、軍官證、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等(其中一項);②港澳臺、外籍人士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個人資料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
6. 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的無房證明(該證明材料由無房教職工提供,未提供該證明材料的視為已購住房);佛山市住房情況由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順德分局復審時統一核查,無需個人提供。
7. 同意棄購處理承諾書(附件7)。
8. 個人誠信承諾書(附件8)。
9. 同意核查住房情況承諾書(附件9)。
10. 同意遵守《順德區人才專賣房管理暫行辦法》承諾書(附件10)。
11.“派駐與順德區政府合作項目團隊成員”需提供《參與順德項目人員就職證明》(附件11)及其他證明材料
注:1. 以上材料均需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復印件需進行掃描)。
2. 廣州市無房證明開具方式:
(1)關注公眾號“廣州不動產登記”—“服務事項”—“個人名下查詢”。
(2)持身份證前往廣州市任何一個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即可查詢辦理;已辦理居民戶口簿但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未成年子女查詢住房情況,可到上述窗口辦理,當天可取結果。
六、申購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及格式要求
請各二級單位通知教職工務必于2019年12月25日(周三)17:00前將所有申購材料紙質版備齊交至房改辦;同時將所有申購材料電子版(含掃描件)打包發至郵箱hqcfgb@m.scnu.edu.cn,郵件名稱格式為:姓名+二級單位+申購材料。材料具體格式要求如下:
1. 紙質版材料要求:申請人將《申購材料清單》中序號 1 至10紙質版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其中,序號 1、6、7、8、9、10、11材料提交原件;序號2 至5及其他輔助證明材料提交復印件,須在復印件空白處手寫“本人確認此材料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并簽名、蓋指模。
2. 電子版材料要求:序號2至11材料均掃描為電子件,格式為PDF。與材料1電子版一起打包。
房改辦地址:石牌校區行政樓4樓408室;
聯系電話:85214186。
校工會房改辦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