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學年核查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基本學籍信息的通知
各學院、全體同學: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2017年修訂)》《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全日制本科學生個人基本學籍信息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教務處現對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基本學籍信息進行核查與確認。為保證學籍學歷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請各學院及全體同學務必高度重視并認真完成如下工作。
一、學生核對本人各項學籍信息
(一)在校教務系統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核對本人各項基本學籍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民族、出生日期等,學信網操作指南詳見附件1、附件2。
個人基本學籍信息如有變更,應在10月31日前向學院提交變更申請,申請流程及材料詳見附件3、附件4。
(二)在校教務系統完善相關學籍信息,如姓名拼音、籍貫、聯系電話、家長信息以及個人簡歷等,操作指引詳見附件5。
二、學院受理并審核學生學籍信息變更申請
(一)受理并審核學生個人基本學籍信息變更申請
根據《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全日制本科學生個人基本學籍信息管理辦法》,學生申請變更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民族等信息的,學院應對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公示并將審核結果上報學校教務部門,其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審核學生提交的申請材料,確保申請材料完整、準確、真實,具體要求詳見附件3。
2.根據學生提供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學生提交的復印件資料,并在復印件上標注“原件與復印件相符”,由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學院公章。
3.掃描學生提供的各類證明材料原件,必須含身份證(正反兩面)、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信息變更頁)等,掃描要求如下(范例詳見附件6):
①使用掃描儀或者高拍儀進行掃描;②保證圖片清晰完整,分辨率在200*200以上;③每張圖片控制在10mb以內;④jpg圖片格式;⑤以學生名字命名,每個學生一個文件夾。
掃描后將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返還學生本人,不必提交教務處。
4.對學生的信息變更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應包含姓名、變更項、變更理由、變更部門等(不含信息項具體內容)。
5.根據審核及公示情況,簽署審核意見。
6.11月15日前將學生申請材料報送教務處教務學籍科。
(二)受理并審核學生其他學籍信息項變更申請,如照片、政治面貌等,具體審批程序由學院制定并由學院在校教務系統予以變更。
三、教務處聯系人
郭莉,石牌校區行政樓207,聯系電話85211092,電子郵箱liguo@m.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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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