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采集我校教職工納稅人相關信息的通知
華師財務﹝2018﹞34號
各學院、各部處、各單位:
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已于2018年 8月31日正式頒布,新稅法提高了起征點(今年10月起已調整至5000元),同時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為確保廣大教職工納稅人全面及時準確地享受稅改紅利,根據稅局對個人信息的要求,特通知如下:
一、手機號碼是稅局要求采集的必要信息
個人所得稅申報系統要求納稅人提供的基礎信息必須準確無誤,其中手機號碼不能為空。無手機號碼的,2019年1月1日起將無法申報個人所得稅。同時,2019年起稅局會向納稅人的手機發送個稅扣繳信息,無效手機號碼將無法收到相關個稅信息。
二、采集方式
請我校所有在職及返聘離退休教職員工(含外籍),在12月20日前登陸財務處主頁,通過以下途徑完善信息:“服務平臺(http://hscw.scnu.edu.cn/web/)——工資及收入查詢——登陸(用戶名及密碼按提示信息錄入)——聯系方式(補充或修改)”,手機號碼有變動的,請通過此方式實時進行變更。特別提示:固定電話無效,請確認輸入有效手機號碼。
請各單位及時將通知傳達到各位教職員工,確保本月20日前將手機號碼補充完整,避免影響下一年度的個稅申報工作及教職工納稅人的個人征信。
財務處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