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接教育部通知,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的評審工作已經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范圍及推薦形式
2018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獎項設置包括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包括專利類)、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推廣類、科普類)和青年科學獎4個獎種。各獎項采取完成人申報、廣東省教育廳推薦的模式進行;選擇專家推薦的(由3名以上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聯署推薦),成果完成人需自行聯系專家。
二、基本條件
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授予在科學發現、技術發明、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專利技術實施和科學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單位,第一完成單位應當是高等學校。
1.自然科學獎項目:10篇代表性論文或專著必須是2016年1月1日前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并得到了同行學者的相應評價。
涉及與國外合作完成的論著,中方學者需是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且署其國內單位,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面證明,說明我國學者在該項研究中的學術貢獻,并同意中方學者單獨申報獎勵。
2.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需實際應用2年以上,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經濟效益應出具主要生產、應用單位財務部門核準并加蓋公章的證明原件,否則不得列入經濟效益,并按推薦書中的各項要求逐一填寫。
3.青年科學獎的候選人須為長期從事基礎性科學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響的原創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推薦(申報)程序
1.下載安裝并填寫“科技成果登記系統”,生成打印《科技成果登記表》1份,并導出電子版。(青年科學家獎屬于人物獎,無需要進行成果登記)。
2.成果完成人與科技處聯系,取得推薦號和校驗碼后,填寫推薦書和上傳相關推薦材料(其中“推薦單位”須選擇“廣東省教育廳”),打印推薦書初稿1份。
3.科技處聯系學校學術委員會,對項目的水平、創新性、經濟和社會效益、推薦等級進行評價,形成“推薦單位意見”,同時開展項目公示、科技成果登記等工作。
4.成果完成人提交后,由教育廳提交推薦。
四、直接推薦國家科技獎
已獲得省部級一等獎以上獎勵的項目,擬申請由教育部遴選、推薦201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簡稱直報項目),可按有關要求直接向教育部申請推薦。
五、時間安排
1. 6月15日前將科技成果登記導出文件、《公示情況表》電子版發送至科技處郵箱,以便集中辦理成果登記及項目公示。
2.7月10日前完成推薦書網絡提交工作。
3.7月15日前報送書面推薦書3套(含1套原始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至科技處。
詳細要求請參照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通知,網址為: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7/03/1487147753953273.htm。
聯系人:許恩平、梁劍瑩
聯系電話:85211201
電子郵箱:kyc7@scnu.edu.cn
科技處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