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思政司函〔2014〕2號),為做好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研究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以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為主攻方向,堅持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并重,進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質量,推動高校加快構建一體化育人體系,著力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切實形成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二、申報內容
1.本專項任務項目申報可根據課題指南(見附件)提出的重點研究方向申報,也可在符合課題指南宗旨前提下,結合實際自擬題目,并在課題名稱后用括號注明所依托重點研究方向的序號。
2.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1)思想政治工作課題,原則上每項資助10萬元,研究周期為3年;(2)輔導員骨干專項課題,原則上每項資助2萬元,研究周期為1年。
三、申報條件
1.本專項任務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每所高校限報每類課題2項;教育部高校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可單獨申報1項。
2.輔導員骨干專項課題限高校專職輔導員(指在院系一線從事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包括院系黨總支副書記、學工組長、團總支書記等)申報。
3.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項,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并簽字,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5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招標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請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其他類別項目者;
(5)連續兩年(指2016、2017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含專項任務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暫停2018年本專項申報資格;
(6)申請201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本專項。
四、申報辦法及程序
本專項任務項目以高校為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和程序如下:
1.本專項任務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項目申報平臺,請及時關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頁(www.moe.edu.cn/s78/A13/)和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網絡申報辦法和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3.自2018年2月14日開始受理項目網上申報。申請者可訪問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并由高校科研管理部門通過申報系統上傳《申請評審書》的電子文檔。
其中,申報輔導員骨干專項課題的高校專職輔導員在填寫《申請評審書》“申請者本人近三年來主要研究成果”欄時,請同時填寫個人工作實績。
4.項目經費按照《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6〕317號),實行嚴格規范的預決算管理。申請者應在研究期限內,根據實際需求準確測算總經費預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經費預算。經費預算合理性作為評審的重要內容,不切實際的經費預算將影響專家評審結果。
5.有關申報系統及技術問題咨詢電話: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6.本次項目網絡申報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12日,申報單位須在此之前對本單位所申報的材料進行在線審核確認,并于2018年3月16日前報送以下紙質材料:
(1)本次項目請于2018年3月7日前提交一式3份申請書(A4紙打印,左側裝訂)至社科處304,進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通過校內評審的老師,接到社科處通知后于3月11日前將最終版上傳至申報系統,3月14日前將修改后的《申請評審書》(全表)紙質件一式2份,統一用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交至社科處304。
五、其他要求
1.申請者應認真閱研《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專項任務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及以往立項情況,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復申報。
2.網上提交的《申請評審書》和簽字蓋章的紙質件內容要確保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3.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申請者姓名、所在學校等有關信息,否則按作廢處理。
4.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三年申請資格。
5.各申報單位應嚴格把關,確保填報信息的準確、真實,切實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如違規申報,將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