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教務處:關于開展我校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教學指導委員會籌建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二級學院:
根據教育部《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管理辦法》(教高廳[2016]3號)文件的要求,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需成立教學指導委員會,其職責是審議示范中心的人才培養目標、實驗教學體系、重大教學改革項目、重大對外開放交流活動、年度報告等。現將開展我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及委員聘任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學指導委員會組成
1. 主任
一般應由非本校人員擔任,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為本學科領域高水平教授。
2 .委員
由5-7名校內外優秀專家組成: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本校人員不超過1/3;鼓勵聘請行業企業專家和外籍專家;1位專家至多同時擔任3個示范中心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5年,一般連任不超過2屆。原則上連續2次不出席教學指導委員會會議的應予以更換。
二、實施程序
1.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所在的二級學院負責組建該中心教學指導委員會。
2.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將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名單報學校,經審核備案后,由學校統一發文公布。
三、時間安排
各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請于2017年10月31前填報《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教學指導委員會名單》(見附件),加蓋公章交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并將電子版發到電子郵箱:shixiL@scnu.edu.cn
附件: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教學指導委員會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