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7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招標項目的通知(截至9.5)
文科各單位: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2017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面向全國公開招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二、招標對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關部委,教育部直屬高校,省級以上(含)黨校、社科院、高校和重點研究基地,軍隊系統重點院校和社科研究機構。投標要以單位名義進行,多單位聯合投標須確定一個責任單位。鼓勵跨地區、跨單位聯合投標,鼓勵理論工作部門與實際工作部門合作開展研究。
三、招標工作總的要求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在哲學社會科學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發揮國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導作用,推動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著力推出具有重大學術創新價值和文化傳承意義的標志性研究成果,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務,為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服務。
四、招標數量和資助強度
本批重大項目共發布369個招標選題研究方向,涵蓋國家社科基金26個學科領域。每個招標選題原則上只確立1項中標課題。資助強度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確定,一般為每項80萬元。對于研究周期長、經費投入大、帶有工程性質的重大選題及大型數據庫建設項目,可單獨編制經費預算;如獲中標,將根據研究進展情況和完成質量,立項兩年后經專家評估合格后予以滾動資助。
五、投標資格要求
(一)投標責任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強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學術積累;
2.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3.能夠為開展重大項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條件。
(二)投標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國家社科基金各項管理規定;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深厚的學術造詣和豐富的科研經驗,社會責任感強,學風優良;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廳局級以上(含)領導職務,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并擔負科研組織指導職責;每個投標團隊的首席專家只能為一人。
2.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大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以及其他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的課題負責人,不能作為首席專家參加本次投標。申請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重大項目的首席專家同年度不能投標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
3.首席專家只能投標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子課題負責人或課題組成員參與本次投標的其他課題。子課題負責人須具有副高級(含)以上職稱,在本批次招標中只能參與一個投標課題,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兩個投標課題。
六、投標課題要求
1.投標者須按《招標公告》發布的選題研究方向(附后)投標,自選課題不予受理。本次投標須按照新修訂的《投標書》(2017年7月制)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填報以前版本無效;《投標書》文本要簡潔、規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標課題要突出研究重點,體現有限目標,課題設計不宜過于寬泛,避免大而全,子課題數量一般不超過5個;大型文獻典籍整理、叢書編纂、數據庫建設等規模較大的課題,可根據實際需要設計子課題數量。每個子課題只能確定一名負責人。
3.投標者要熟知國內外相關領域研究前沿和動態,除必要的學術史梳理外,應著重對同類課題研究狀況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評價,闡明投標選題的價值和意義。
4.投標者要具備扎實的研究基礎和豐富的相關前期研究成果。《投標書》要重點介紹首席專家近年來在相關研究領域的學術積累和學術貢獻、同行評價和社會影響等方面情況。
5.投標者要樹立鮮明的問題意識和創新意識,在框架設計、研究思路、主要內容、基本觀點、研究方法等方面,體現投標者創新的學術思想、獨到的學術見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標跨學科選題要側重文理交叉和協同創新,注重采取多學科研究方法和組建跨學科研究團隊。
6.項目完成時間根據研究工作的實際需要確定,一般應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務艱巨、規模較大、周期較長的課題可分期完成,完成時限不作統一規定。
7.預期研究成果的規模和數量應科學合理,確保質量和學術水準,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復出版;最終成果為大型文獻典籍整理、多卷本專著、系列叢書等形式的,應注意編纂體例的科學性和統一性;最終成果為學術專題數據庫的,要以公益使用、開放共享為目標,避免重復建設。
七、投標紀律要求
1.投標責任單位和首席專家要加強審查把關,切實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各地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要從選題設計、課題論證、首席專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團隊和責任單位等方面進行詳細審查,合格者予以上報。
2.投標者要弘揚嚴謹、求實、創新、誠信的優良學風,自覺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嚴格遵守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管理規定。凡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違規違紀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評資格;如獲中標,一律撤項,五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3.子課題負責人和課題組成員須征得本人同意,子課題負責人須在《投標書》上簽字,否則視為違規申報。如獲中標,子課題負責人一般不得變更。
4.投標者可提出2名以內建議回避評審專家,我辦將根據評審工作的實際情況予以考慮。
八、具體時間安排
投標人可登錄網站(www.npopss-cn.gov.cn)下載《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投標書》及相關材料。《投標書》一律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初稿提交1份紙質并發電子版,提交日期為2017年9月5日前,社科處將組織相關專家對初稿提出修改意見;終稿9份并發電子版,截止日期9月18日。紙質版統一報送社科處(石牌校區行政樓303室)。
聯系人:陳希紅 電話:85215763;15920552903 郵箱:595509464@qq.com
社科處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