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評選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優秀指導教師的通知
各學院:
為加強實踐教學資源、實踐基地及校外教師指導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本科實踐教學質量,促進校企業協同育人,充分調動校外實踐教學指導隊伍的積極性,強化校企合作關系,擴大學校影響力,現開展校外實踐基地優秀指導教師評選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與名額
(一)評選對象:穩定、可持續發展校外非師范實踐教學基地的人員。
(二)評選比例:各學院原則上每50名實習學生(非師范)推薦1名優秀指導教師。
二、評選條件
(一)品德高尚,愛崗敬業,樂于助人,耐心細致,熱情周到,愛護學生。長期積極參與我校實踐教學工作。
(二)基地建設方面。包括基地持續運行、基地項目申報、實習管理制度制定、實踐教學模式改革、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學生合法權益保障、實習生培養方案及基地實習配崗等方面作出主要貢獻或重要貢獻。
(三)實習指導方面。包括持續指導學生實習,制定指導方案、悉心指導、嚴格考核,實習指導效果好,受到實習學生廣泛好評。
三、評選程序
(一)評選工作由學校教務處統籌,各學院教學院長負責組織實施。
(二)各學院根據評選條件,組織校外實踐教學基地優秀指導教師評選,評選結果應在學院公示。
(三)學院將推薦的公示無異議的優秀指導教師名單及推薦表報教務處,由學校組織評選。
四、推薦材料
請各本科專業推薦一位候選人,填寫附件中的推薦表,于6月22日前發到emjwb@126.com。請各學院于6月26日前將推薦的優秀指導教師匯總表及推薦表報石牌校區行政辦公大樓311,電子版發至jwcsxk@163.com。
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教務處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