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校級通識教育課程建設項目的通知
各學院及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設,不斷提高本科人才培養質量,經教師個人申報、學院推薦、學校專家組評審、學校審批等程序,決定新增《物理學史》等3門課程作為通識教育課程進行建設。現將課程評審結果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果說明
此次共有35門課程申報第七批通識教育建設項目,遴選《物理學史》等3門課程作為通識教育課程進行資助建設(附件1),項目建設期自2017年算起,建設期累計為三年(六個學期)。
另有24門課程可作為普通公共選修課開設(附件2),其中《陳寅恪著述導讀》等4門課程成為通識教育課程培育對象,進行為期一年半(三個學期)的探索和改革。培育期自2017年算起。
二、建設事項
1.獲準建設的通識教育課程,應根據項目建設任務書按時保質推進項目建設。
2.通識教育課程建設經費和具體撥付方式另行通知。
3.學校將分批對通識教育課程進行中期評估,由中期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繼續建設或培育。
4.建設期滿后,學校將組織專家從項目投入、項目建設任務完成情況、項目建設質量等方面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通過的,授予校級“質量工程”項目稱號;驗收不通過的,終止建設。
三、培育事項
1.獲準為通識教育課程培育對象的公共選修課程,其課程負責人及團隊應當積極參與學校組織的通識教育研討活動,聽取各方建議,對課程進行探索和改革。
2.學校將對獲準為通識教育課程培育對象的公共選修課程進行資助,具體經費和撥付方式另行通知。
3.培育期滿后,學校將會組織專家對培育課程進行質量評估,通過評估的課程將納入通識教育課程建設。
四、開課事項
通識教育、普通公共選修課程應于2017-2018學年第一學期面向全校本科學生開出課程,不同學期應當輪換校區開課,或同一學期同時在多個校區開課。
教務處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