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7年《廣東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的通知(截止9.11)
各有關單位:
經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批準,2017年《廣東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以下簡稱《成果文庫》)正式啟動申報。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果文庫》旨在集中推出反映當前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前沿水平的創新成果,鼓勵廣大學者打造更多精品力作,推動我省哲學社會科學進一步繁榮發展。《成果文庫》由省社科規劃辦統一組織出版。
二、申報的成果必須堅持正確導向,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具有原創性、開拓性、前沿性,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具有重大意義;符合學術規范,學風嚴謹、文風樸實。
三、申報的成果必須全部完成且尚未公開出版,包括:1.結項等級為“良好”或以上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或省社科規劃項目成果;2.受到其他各級各類項目資助,截至申報時已經結項的項目成果;3.全部完成但未受任何資助的成果(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完成的成果除外)。申報的成果在評審過程中不得出版。
四、申報成果的形式為專著或研究報告,教材、譯著、論文、工具書、資料匯編、普及性讀物、軟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
五、申請人必須是所申報成果的第一作者。申報的成果須由三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書面推薦。推薦人須承擔信譽責任。
六、申報成果的范圍包括省社科規劃全部20個學科,跨學科的成果要按照“優先靠近”的原則,選擇一個為主的學科進行申報。
七、本年度擬評選成果12部左右。
八、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
1.《〈廣東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3份(從附件下載);
2.裝訂成冊的成果打印稿6套、成果概要6份,成果打印稿和概要均不得直接或間接透露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個人信息及相關背景材料;
3.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省社科規劃項目或受其他各級各類項目資助的成果申報,須提交項目結項證明(例如結項證書復印件);
4.電子光盤1張(內容包含申請書、書稿、概要、附件材料等所有申報數據),須標明申請人姓名、單位及學科分類。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予退回。
九、申請人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對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以已出版成果申報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通報批評,申請人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規劃各類項目。如已入選,將撤銷資格。
十、《成果文庫》由科研管理部門組織申報。省社科規劃辦不受理個人申報。請在截止日期之前將《申請書》和申報匯總表(模版從附件下載)統一報送至社科處304。匯總表電子版發至電子郵箱:linyi@m.scnu.edu.cn。
十一、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11日,逾期恕不受理。
十二、申請人如有疑問,請及時與社科處或省社科規劃辦聯系。
社科處聯系人及電話:林依 85211099
省社科規劃辦聯系人及電話:鐘月仙 83825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