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廣東省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師隊伍建設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廣大教師進一步增強教書育人的榮譽感和責任感,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省級教育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學校決定開展2017年廣東省教育教學成果獎推薦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類型及申報范圍
我校本屆推薦省級教育教學成果獎的類型包括高等教育、基礎教育兩類,實行分類申報。
高等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其申報范圍、材料要求詳見《第八屆廣東教育教學成果獎(高等教育)申報指南》(附件1)。
基礎教育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參照2014年基礎教育類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做法,我校研究中小學教育的單位和個人可申報基礎教育類教學成果,但其成果必須符合廣東省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的要求,其申報范圍、材料要求詳見《2017年度廣東教育教學成果獎(基礎教育)申報指南》(附件2)。
二、推薦限額
本屆省級教育教學成果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共評選521項教育教學成果。其中:高等教育類150項,職業教育類148項,基礎教育類223項。我校獲高等教育類推薦名額25項,基礎教育類推薦名額6項。如屬省級層面的項目,經省教育廳高等教育類教學成果獎評審辦公室同意,可在限額之外推薦。
三、評選原則
堅持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立德樹人,有利于實施素質教育的導向;堅持以質量為核心,突出實踐性和創新性的導向;堅持向一線教師傾斜,有利于鼓勵教師終身從教的導向;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專家評審原則。
四、申報要求
(一)個人申請省級教學成果獎的,應當主持并直接參與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
(二)單位申請省級教學成果獎的,該成果應當體現單位意志,由單位派人主持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過程,并以單位為主提供物質技術條件保障。
(三)教學成果與校外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單位或個人聯合申請。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不在同一地市的,向第一完成單位或者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申報。
(四)申報單位對推薦對象負責,擇優推薦,對申報人選的政治思想、廉政情況、申報材料嚴格把關,嚴禁弄虛作假,確保申報成果的質量和水平。
五、推薦評審程序
(一)單位或個人申報
單位或個人申報成果需從第八、九屆校級一等獎產生(與校外其他單位聯合申報的成果和基礎教育類成果除外)。各單位或個人可在對本單位獲得的相關成果進行整合的基礎上申報,也可聯合其他單位整合其他單位的相關成果一起申報。與校外其他單位聯合申報的成果需由第一完成單位聯合其它完成單位組織專家完成成果鑒定。各完成單位需對申報人選的政治思想、廉政情況嚴格把關,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嚴格審核,嚴禁弄虛作假。
(二)形式審核
教務處對各單位推薦或申報成果進行形式審核,確定通過形式審核的成果名單。
(三)網絡評審
學校成立評審專家組對通過形式審核的申報成果進行網絡評分,評分結果(按分數高低排序)作為下一輪評定擬推薦項目的參考。
(四)會議評定
由學校組織專家評審會議評定擬推薦成果。
(五)校內公示(15個工作日)
(六)上報省教育廳
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獲推薦資格項目。項目負責人進一步完善申報材料,于2017年6月26日前提交上報省教育廳的紙質材料至教務處,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省教育廳的網站填報。網址及各成果完成人用戶名、密碼另行通知。
六、材料提交
請各單位于2017年6月5日前將申請書(高等教育類為附件3,基礎教育類為附件4)、反映成果的科學總結或者在省級以上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的報刊雜志上發表的代表性論文等成果佐證材料(附件5,含光盤,成果如是教材的還須附教材樣書)、匯總表(高等教育類為附件6,基礎教育類為附件7)等一式1份提交教務處教研科(石牌校區行政樓201室),同質電子版發送至jwcxjx@126.com。
如屬多單位聯合申報的成果,還需提交《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鑒定書》(一式一份)并發送電子版至jwcxjx@126.com。
以上材料填寫裝訂要求請見各類成果申報指南。
工作聯系人:謝錦霞;聯系電話:85217673。
附件:1.第八屆廣東教育教學成果獎(高等教育)申報指南
2. 2017年度廣東教育教學成果獎(基礎教育)申報指南
3.廣東教育教學成果獎(高等教育)申請書
4.廣東教育教學成果獎(基礎教育)申報表
5.科學總結或代表性論文等成果佐證材料
6.第八屆廣東教育教學成果獎(高等教育)推薦項目匯總表
7. 廣東教育教學成果獎(基礎教育)報送匯總表
教務處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