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集中驗收結題(第一批)的通知(截止6.1)
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辦發布了《關于做好2017年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集中驗收結題(第一批)的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結題項目范圍:
1.如期結題項目:2013年立項的重點項目。
2.延期半年項目:研究期限于2016年10月到期未結題并且未申請延期結題的項目。
3.超期項目:研究期限于2016年及之前到期但未結題的面上項目。
二、結題要求:延期、超期項目均只需報送紙質材料,不需要通過線上進行驗收申請。請各項目所在學院自行組織本單位省基金項目結題驗收工作,省基金辦必要時進行抽查。結題形式及要求如下:
1.重點項目由所在學院自行組織結題驗收會議,省基金辦必要時進行抽查,請各學院將本單位重點項目驗收時間、地點及專家初步名單(附件1)于2017年5月15日前報送科技處。重點項目結題驗收會議前必須出具會計師事務所財務審計報告,該審計報告將作為結題材料附件一并報送省基金辦。
2.自由申請和博士科研啟動項目各項目所在學院自行組織結題驗收,形式可以函評或會評。(本次結題指延期和超期的自由申請和博士科研啟動項目,2017年底到期結題的自由申請和博士科研啟動項目等待省基金辦進一步通知)
結題驗收專家必須同時具備條件如下:(1)與驗收項目負責人同一單位的驗收專家不超過1名;(2)各專家所在單位不同(二級單位之間視為同一單位,如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與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視為同一單位);(3)具有副高以上職稱同行專家;(4)其中自由申請和博士科研啟動項目驗收專家不少于3名,重點項目不少于5名。
三.研究團隊項目由省科技廳監審處另行統一安排驗收,相關事項另行通知(聯系人:蔣毅020-83163642)。
四.時間節點
項目負責人于2017年6月1日16:00前報送結題材料一式三份至科技處項目管理科(石牌校區行政辦公樓314室),包括:結題報告(格式詳見附件2,紙質并附專家組意見原件,電子版發送一份至科技處項目管理科)、合同書(復印件)、發表論文全文(需有省基金資助標識)或專著(首頁、目錄頁及省基金資助標識頁)復印件、專利證書復印件及其他結題證明材料。以上材料不完整的省基金辦不予接受。省基金辦將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9日期間對接收的材料進行統一審核。
五.對于超期項目的處理
對于不按時結題或超出批準延期時間內還未結題的項目,省基金辦將其納入科技信用記錄,并視情節輕重追回全部或部分已撥資金。
聯系人:李老師,電話202-85211105,郵箱kyc16@m.scnu.edu.cn。
科技處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