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7年度廣州市宣傳文化出版資金資助項目的通知(截止5.30)
各有關單位:
為鼓勵支持優秀公益性文學、藝術和社會科學作品的出版,進一步提高廣州市宣傳文化出版資金的科學管理水平和資助項目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廣州市委宣傳部與市財政局于2012年重新修訂并發布了《廣州市宣傳文化出版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穗宣通〔2012〕43號)。根據該《辦法》第十條規定:“出版資金原則上每年接受一次申請,受理時間分別為每年的5月”。本年度廣州市宣傳文化出版資金資助的申報時間為2017年5月1日起至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請各申請人按照《廣州市宣傳文化出版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要求申報。廣州市宣傳文化出版資金管理審核小組辦公室設在廣州市委宣傳部理論處。
說明:申請該出版基金的作品需為研究廣州市有關經濟、社會、文化或歷史等相關內容的著作,否則市委宣傳部理論處將不予受理。
社科處聯系人:林依,聯系電話:8521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