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廣東省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 培養期滿考核方案
為做好學校廣東省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培養對象的績效管理工作,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廣東省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培養對象管理和考核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16]107號)文件的有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擬定培養對象期滿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學校入選廣東省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的培養對象,且培養期已滿人員。
二、考核時間
2016年12月1日啟動培養期滿考核工作,公布考核方案。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培養對象整理材料,經所在單位學術分委員會審核后,由所在單位提交人事處。
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人事處對培養對象考核材料進行審核。
2016年12月12日,培養對象考核材料提交學校學術委員會職稱評聘與教師發展專門委員會審議,并確定考核結果。
2016年12月13日起,考核結果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發文報教育廳備案。
三、組織機構
學校學術委員會職稱評聘與教師發展專門委員會作為培養期滿考核的領導機構,負責審議考核方案,監督考核工作,評議考核人員,審議考核材料,確定考核結果。并負責受理考核結果的復核申請。
人事處作為培養期滿考核具體工作機構,負責培養期滿考核方案的擬定,考核材料的審核與整理,考核結果的通知與上報。
培養對象所在二級單位的學術分委員會作為培養期滿考核材料的初審機構,并提出考核結果建議。
四、考核內容及等次原則
(一)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對照申報書和培養協議,主要考核培養對象在培養期內所完成的教學與科研工作任務情況。具體包括:主持或參與的科研項目課題、獲得的發明專利、公開出版的論著、公開發表的論文等業績。
重點考核以下兩方面的內容:
1.培養協議書列明的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學科專業建設及人才培養工作的完成質量和效果。資助項目產生的研究成果(論文、著作等)應當標注“廣東省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培養計劃資助”及項目編號。
2.經費使用是否符合學校相關管理規定,科研啟動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對勞務費支出尤其是聘用臨時人員有關問題的規定。
(二)考核等次原則
培養期滿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各等次確定的原則如下:
優秀:按合同約定完成任務、取得優秀項目成果、按規定使用經費產生一定效益產出的,考核評定優秀等級;
合格:按合同約定完成任務,按規定使用經費,考核評定合格等級;
不合格:違反勞務紀律,有缺勤缺崗情況,不按規定使用經費,教學研拖沓,培養項目進展嚴重滯后于合同約定期限,考核評定不合格。
半年內重新驗收仍不合格的,追究考核人責任,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及追回部分或全部培養專項資金。
五、考核程序
(一)提交材料
培養對象須提交以下材料:
1.《培養期滿考核報告》
2.《培養期內年度工作進度表》
3.附件材料:對教學研工作、主持或參與的科研課題、學術論文論著、知識產權、發明的專利等項目成果證明材料;專項資金支出、設備采購合同等資金使用證明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
(二)審核材料
培養對象提交的材料,須經過所在單位學術分委員會審核后,再提交人事處進行審核。
(三)召開會議
1.召開學校學術委員會職稱評聘與教師發展專門委員會全體或常委會議。對培養期滿考核結果進行評議審定。
2.會議程序
由培養對象介紹在培養期內所完成的工作任務;
評委審查培養期滿考核有關材料,并對培養對象培養期內的教學水平、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在學科發展和學術團隊中發揮的作用等進行綜合評議;
評委無記名投票,獲得合格以上票數超過評委半數,則考核結果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優秀票數超過評委半數,則考核結果確定為優秀等次。現場通報并確定考核結果。
(四)公示
考核結果在學校范圍內公示七個工作日。
(五)結果上報
考核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發文報教育廳備案。
聯系人:文媛媛(師資科,行政樓603室)
辦公電話:85211059
人事處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