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校房改辦關于開展大學城墨香北園華師教職工公租房配租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部處、各單位及相關教職工:
近期,大學城墨香北園華師教職工公租房(簡稱“公租房”)驗收工作已完成。根據《番禺區大學城教師公寓南北區公租房分配及管理方案》、《番禺區大學城教師公寓南北區公租房團組合同》、《大學城教師公寓公租房交付使用協議》及《大學城墨香北園華師教職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的相關規定,現將公租房配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況
公租房坐落于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中大西路16號,學校共接收 76 套,其中戶型建筑面積約60㎡的60套,戶型建筑面積約90㎡ 的12套,戶型建筑面積約130㎡的4 套。(具體房源情況見附件2)
二、工作安排
序號 | 時間 | 工作事項 |
1 | 2016年11月14日-25日 | 報名申請 |
2 | 2016年11月18日下午 | 組織參觀公租房 |
3 | 2016年11月28日-12月9日 | 職能部門審核材料并計分排序 |
4 | 2016年12月12日-16日 | 公示計分排序結果 |
5 | 2016年12月28日下午 | 組織選房 |
6 | 2017年1月4日-10日 | 承租教職工繳納履約保證金 |
7 | 2017年1月11日-13日 | 簽訂租住合同,辦理入住手續 |
備注:1. 公示期間,若無異議,則一次通過;若有異議,核實后進行二次公示; 2. 上述工作事項若有調整,以最新通知為準。 |
三、注意事項
(一)報名申請
1. 申請條件
本人及配偶均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的在編在崗教職工或非事業編引進高層次人才。
2. 申請材料
(1)《大學城墨香北園華師教職工公租房申請表》(附件3);
(2)職稱/職務證明(聘書復印件或學校發文);
(3)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夫婦雙方身份證,正反面復印);
(5)結婚證復印件;
(6)《人才引進協議書》(引進高層次人才提供);
(7)廣州市住房管理部門開具的無房證明。
注:無房證明由本人持身份證前往(已婚者,須配偶持身份證一同前往)廣州市任何一個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即可查詢辦理。
3. 申請時間:2016年11月14日—25日;請有需求的教職工于2016年11月25日下午5:00前將申請材料交至房改辦。
(二)參觀公租房
為使教職工更加直觀了解公租房相關情況,我辦擬于2016年11月18日下午組織開展公租房參觀活動,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三)審核材料及計分排序
1. 審核材料
番禺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和我校人事處、房改辦等職能部門對教職工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若申請材料審核不合格,我辦將退還教職工并出具書面說明。
2. 計分排序
申請材料審核完成后,我辦將根據《大學城墨香北園華師教職工公租房配租方案》的相關規定,按職稱/職務分、工齡分、校齡分、學歷/學位分、配偶分等要素乘以相應權重加和的方式為教職工計分排序。公式為:總分=職務職稱分*50%+學歷分*15%+工齡分*5%+校齡分*5%+配偶分。
(四)排序公示
1. 公示方式:計分排序結果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在我校“綜合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公示。
2. 公示內容:姓名、性別、單位、工作校區、職稱/職務(級別及計分)、工齡(年數及計分)、校齡(年數及計分)、學歷/學位(類型及計分)、配偶分、總分、排名等。
(五)組織選房
公示通過后,我辦將組織教職工在大學城校區開展選房工作。屆時,教職工需攜帶身份證入場,根據排名順序逐一進行選房、登記。
(六)繳納履約保證金
1. 繳納標準:按2個月的租金標準繳納。
2. 繳納方式:承租教職工自行通過學校收費服務管理系統(http://pay.scnu.edu.cn)繳交。
(七)辦理入住手續
承租教職工按時繳納履約保證金后,我辦將集中為教職工辦理入住手續,所需資料如下:
1. 租住合同(由房改辦提供)
2. 租金劃扣委托書(由房改辦提供)
3. “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復印件(由教職工提供)
請各學院、各部處、各單位務必通知相關教職工,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房改辦聯系(地址:石牌校區行政樓217室;電話:85214186;聯系人:王老師)。
特此通知。
附件1:《大學城墨香北園華師教職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附件2:《大學城墨香北園華師教職工公租房房源情況一覽表》
附件3:《大學城墨香北園華師教職工公租房申請表》
房 改 辦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