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學期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與臺灣高雄大學交換生項目報名通知
2016年秋季學期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與臺灣高雄大學交換生項目報名通知
我校擬于2016年秋季學期向臺灣高雄大學派遣交換生(學習期限一個學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選派對象
全日制本科生(目前在讀大一、大二、大三學生)
二. 遴選要求
1.身心健康,具有較好的綜合素質。
2.根據自身學習計劃安排及家庭經濟承受能力自愿報名。
3.交換生必須在出境前購買符合兩校規定的境外意外及醫療保險并提交有效的保險證明。境外保險須覆蓋學生自離境時起至交流學習結束返抵內地整個期間。如出境前無法提交有效的保險證明,學校有權終止派出交換生。
4.成績:
本科申請者學分績點在本專業排名前25%(報名時需提交所在學院開具的加蓋院章的排名證明)。申請者原則上必修課無重修。
5. 能力:具備優良的表達能力、學習能力和接受新鮮事物能力,富有開拓意識、創新精神,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6. 態度:政治立場堅定,積極進取,有責任心,紀律性、時間觀念強,有較強的團隊精神和合作意識。
三.項目說明
1.交換期間必須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學習,申請者需在報名前自行登陸對方學校官網查詢相關專業與課程。學校根據教務處的有關管理規定,保留學生交換期間的學籍,依據交換生在臺灣修讀的課程及學分,由所在學院進行具體的課程認定并制定相關課程免修與補修方案(交換學習期間的學籍、學分、實習及畢業論文等事宜,按照教務處有關規定執行,詳情請咨詢教務處或學院主管教學副院長)。
2. 在臺學習期間需自行承擔報名費、交通費、住宿費、書籍費、出入境申請費、生活開銷、醫療及境外醫療和意外保險費等相關費用。華師的宿舍根據個人情況可以申請保留或者退宿,申請保留住宿的交換生應正常繳納交流期間的華師住宿費。
3.入選后:
公派交換生,交換期間需正常繳納華師學費,無須再繳納對方學校規定的學費。
自費訪問生,交換期間需正常繳納華師學費,同時繳納對方學校規定的學雜費。
4. 交換學習時間:2016年秋季學期(2016年9月-2017年1月),不得延期。
四. 交換名額
公派交換生2名,自費訪問生2名
相關資訊可查詢http://dia.nuk.edu.tw/recruit/general.html
自費生收費標準請參照附件一,或可登陸對方學校官網查詢。
備注:部分接收學校有交換學習專業人數限制,我校僅負責協助申請者提交申請材料,入選名單以接收學校答復通知為準。
五. 申請材料
1. 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境外校際交換生報名表(詳見附件二)
2. 加蓋學院或教務處公章的成績單(中文)
3. 學分績點專業排名證明(學院蓋章)
4. 交換期間個人學習計劃(中英文)
5. 其它有助于推薦自己的材料(科研立項、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社會服務)
六. 報名方式
1.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6年4月5日(周二)下午17:30分前
2.大學城及石牌校區申請者請將申請材料提交到:石牌校區行政樓612室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臺與孔院管理科 傅老師;如南海校區申請者實在不便到石牌校區提交紙質材料,也可將電子版申請材料發至以下郵箱:scnuinternational@126.com
七. 選拔考試
交換項目選拔考試初定于4月7日(周四)下午在石牌校區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網上通知,請密切留意學校主頁上的部處通知、國際交流合作處網站、教務處網站,我處不再另行電話或電郵通知。未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棄權,不再另行安排考試。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16/3/29
附件一、高雄大學2016學年度交換學生(自費生)收費標準.pdf
附件二、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境外校際交換生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