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培養】關于申報2024年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拔尖研究生國外聯合培養項目”(第二期)的通知
各學院(學部、研究院)、在讀研究生:
為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國際化水平,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全球勝任力的拔尖創新人才,學校決定啟動2024年第二期“拔尖研究生國外聯合培養項目”,選派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赴國外聯合培養。現就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名額和標準
計劃選派15名左右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赴國(境)外一流大學或科研機構進行聯合培養,包括短期進修和長期訪學兩類。此次選派由學校預算經費資助,資助方式為按出國聯合培養時長一次性計算獎學金,直接發放到研究生銀行賬戶。資助名額和標準如下:
1.短期進修。留學期限為3-6個月,資助10人左右。
2.長期訪學。留學期限為7-12個月,資助5人左右。
原則上資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萬元人民幣。學校將根據預算經費、派出人員留學目的地等因素考慮是否提高資助標準,最高資助經費不超過財政部、教育部和留基委等相關部門規定的美國一類地區經費標準。
二、申報條件
(一)資助對象為全日制非定向脫產學習在讀學術型碩士生,未拖欠學住費等相關費用。碩士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0周歲。出國時身份如為應屆碩士畢業生的,應根據出國時長申請延期畢業半年或一年。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成績優秀,具有較強的科研創新能力和潛力。
(三)出國研修方向原則上應與本人或導師(團隊)的研究方向以及在研課題一致,優先支持學校重點發展優勢學科、省和國家基礎學科、急需學科領域的碩士生訪學進修。
(四)原則上擬留學單位的排名在前200名或學科排名在前100名(參照QS世界大學綜合排名、美國U.S.News世界大學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和、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
(五)資助對象應達到一定的外語水平,符合《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指南》的規定,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標準: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6.參加由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并達到其入學語言要求的,應在外方入學通知書(或正式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通過其他語言考試達到國外擬留學單位入學語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須提交成績單及外方出具的認可該語言考試的證明。
(六)資助對象不包括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廣東省青年優秀科研人才國際培養計劃、廣州市菁英計劃等項目資助的人員,正在國(境)外學習的人員、國(境)外院校已給予生活費資助者、在學期間曾獲得我校同類項目資助的人員。
三、申報材料
所有申報材料均須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其中紙質版需提供原文打印件或原件的等比復印件;電子版為原文件或掃描件。所有材料按以下順序排列,并附材料清單(附件1)。
(一)申請表。申請人填報《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拔尖研究生國外聯合培養項目”》(附件2)。
(二)入學通知或邀請信。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入學通知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同時提供申請人所在學院(學部、研究院)審核并加蓋公章的中文翻譯件,具體要求如下:
1.入學通知或邀請信應使用擬留學單位專用信紙(文頭紙)打印,入學通知由擬留學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邀請信由國外導師簽字。
2.入學通知或邀請信中應包含以下內容:
(1)申請人基本信息:申請人姓名、出生日期、國內院校等;
(2)留學身份: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
(3)留學時間:明確留學期限及起止年月。原則上聯合培養期限為長期訪學7-12個月,短期進修3-6個月,派出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前;
(4)國外指導教師信息;
(5)留學專業或受邀人擬在國外從事的主要學習/研究工作;
(6)工作或學習語言(英語或其他語種);
(7)外方負責人簽字與聯系方式。
(三)擬留學單位/所選學科的研究水平和排名。
(四)國內導師推薦信。主要內容包括:對申請人的推薦意見;重點對申請人出國學習目標要求、國內導師或申請人與國外導師的合作情況及對國外院校、導師的評價等。推薦信應由國內導師本人提供并簽字。
(五)國外導師簡歷。主要包括國外導師的教育、學術背景;目前從事科研項目及近五年內科研、論文發表情況;在國外著名學術機構任職情況等,原則上不超過一頁。國外導師簡歷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簽字,特殊原因外方導師不能簽字,可由國內導師或相關專家審核簽字。同時提供申請人所在學院(學部、研究院)審核并加蓋公章的中文翻譯件。
(六)聯合培養研修計劃。應提交外文聯合培養計劃,并由中外雙方導師簽字。聯合培養計劃需同時提供經學院(學部、研究院)審核并加蓋公章的中文翻譯件。
(七)外語水平證明。申請人應按本通知的有關外語水平要求,提交相應的有效外語水平證明。
(八)成績單。應包括本科、碩士(如有)學習階段,直至最近一學期的成績。成績單應由就讀單位教務處、研究生院或有關學生管理部門開具并蓋章。
(九)在讀證明。由申請人在學校自助打印機打印。
(十)其他佐證材料。包括科研項目、發表論文、獲獎證書等。
四、申報和評審流程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向所在學院(學部、研究院)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申請材料。
(二)學院(學部、研究院)初審。各學院(學部、研究院)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需要,對申報材料和申請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申請資格、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初審,填寫附件2的推薦意見,并將申報材料和推薦名單(附件3)報送研究生院。
(三)學校審核。研究生院和國際合作交流處組織專家對申請人進行復試和評審,確定并公布資助名單。
五、派出與管理
(一)選派人員原則上需2024年內派出,未按期派出者取消資助資格。
(二)選派人員必須按《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全日制學生赴國(境)外交流管理辦法(試行)》(華師〔2017〕15號)規定辦理各項派出手續并參加學校組織的行前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選派人員在國外訪學期間,應遵守學校的相關規定和屬地國的法律法規,在外管理參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試行)》。
(四)選派人員公開、發表與資助相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拔尖研究生國外聯合培養項目’資助”。
(五)選派人員在國外學習的課程成績可依照學校相關規定給予學分認定。
(六)選派人員應按期返校完成學業。如需延長在外訪學時間,須向學校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延長學習時間。延長學習期間不給予經費資助。
(七)選派人員返校后2周內,持護照復印件(首頁和簽證頁)原件和復印件、外方書面評價和總結報告紙質版,到研究生院303報到。
六、材料報送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11月18日(周一)前,申請人向所在學院(學部、研究院)提交申請材料。紙質材料要求雙面打印,一式三份,申請表與附件1所列材料分開裝訂;附件1所列材料按材料清單格式要求制作封面,生成頁碼,與材料一起裝訂成冊。申請表電子版需同時提交WORD版和簽字蓋章的PDF掃描版,以“姓名+申請表”命名;附件1所列材料電子版與紙質版一致,合成1個PDF文檔,以“姓名+申請材料”命名,與申請表及附件3匯總表(EXCEL)放在同一個文件夾;文件夾以“2024-2學院(校拔尖+學部、研究院)+姓名+申請國家+學校”命名,如“2024-2校拔尖文學院張三英國劍橋大學”。以上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jwb_yjs@126.com,紙質版交至學院人才培養辦公室文2棟214。
(二)學院報送初審材料。11月21日(周四)前,各學院(學部、研究院)將通過初審的申請材料、簽字蓋章的推薦名單紙質版報送研究生院。
聯系人:李老師,020-85211116。
附件1.2024年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拔尖研究生國外聯合培養項目”(第二期)申請材料.docx
附件2.2024年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拔尖研究生國外聯合培養項目”項目申請表.docx
附件3.2024年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拔尖研究生國外聯合培養項目”學院(學部、研究院)推薦名單匯總表(第二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