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4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劃專項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24年度,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新增“高校畢業生就業研究專項”(以下簡稱就業研究專項)和“教育考試研究專項”(以下簡稱考試研究專項)。為做好專項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項類別
就業研究專項立足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供需適配,重點資助高校畢業生就業領域的重要理論和現實問題研究,為構建高質量就業指導體系和服務高校畢業生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提供決策支撐。
考試研究專項面向教育強國建設需求和教育考試高質量發展需要,重點資助教育考試領域關系教育發展全局的重要理論和現實問題研究,為構建高質量教育考試評價體系和服務教育考試改革發展提供決策支撐。
二、選題指南
申報高校畢業生就業研究專項,可以從指南中選題,如確有需要,可對選題進行適當微調,但不得大幅壓縮或改變研究內容;也可以自擬選題,但必須與專項研究領域密切相關。項目名稱表述要科學嚴謹、簡明規范,避免引起歧義或爭議。自擬選題與按項目指南申報的選題在評審程序、評審標準、立項指標、資助強度等方面同等對待。
申報教育考試研究專項,須從指南中選題,重點項目的相應條目有括號標注,自擬選題不予受理。
專項每個選題原則上只確立1個立項項目。
三、資助額度
就業研究專項教育部重點項目每項資助10萬元,教育部青年每項資助5萬元。
考試研究專項教育部重點項目每項資助35萬元,一般項目每項20萬元,培育項目每項資助10萬元。
四、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請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研究導向,遵守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有關管理規定。
2.專項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屬單位,省級以上研究機構、黨校(行政學院)等機構的研究人員申報。
3.就業研究專項申請教育部重點,需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申請青年項目,男性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6月20日后出生),女性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4年6月20日后出生)。
考試研究專項申請教育部重點、一般和培育項目,需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4.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以上統稱國家級科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申請專項。同年度申報2024年度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專項、項目組成員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專項。
5.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本次研究專項,須在《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中,注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系和區別,申請鑒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本次研究專項。
(二)項目申請人所在單位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在相關領域具有較強的師資隊伍、科研力量和扎實的學術積累。
2.設有專門負責科研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3.能夠為開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并承諾信譽保證。
五、申報要求
1.本年度專項申報不限額。各二級管理機構和申請單位要著力提高申報質量,寧缺毋濫。
2.就業研究專項研究年限為1—2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決策咨詢報告和研究報告。其中研究年限為2年的應用研究,要求決策咨詢報告被《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要報》刊發、或被省部級及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級及以上黨政機關編發、采納;研究期限為2年的基礎理論研究,需至少發表1篇核心期刊(或SCI、SSCI、A&HCI)論文。
考試研究專項的研究年限為2—3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1—2篇決策咨詢報告,以及與資助金額相匹配的一定數量和級別的學術期刊論文或學術著作。決策咨詢報告要求同上。
3.申請人應按照《全國教育科學規劃管理辦法》和《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資金管理辦法》(詳見我辦網站)的要求,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科學合理的經費預算。
4.申報項目須按照《申請書》和《項目論證活頁》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并通報批評,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并責成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5.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申報時承諾的預期研究成果為項目結項時必須達到的要件,不得擅自變更。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最終成果實行通訊鑒定,鑒定等級予以公布。
六、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實行網絡申報。“全國教育科學規劃管理平臺”(https://202.205.185.227/,以下簡稱平臺)中的“項目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臺。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管理以該系統為準。項目申報材料可從我辦平臺或網站下載。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規辦)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
(一)申報時間安排。申報系統于5月21日開放。申請人可登錄平臺,填寫并導出《申請書》1份(簽字齊全)和《活頁》1份,6月13日前報送社科處304,審核并加蓋公章后取回,全文掃描在一個文檔中,跟PDF版本的《活頁》一起提交到平臺上(6月18日前)。要確保線上線下《申請書》和《活頁》內容完全一致。(注意:經費預算不得支出版面費;建議:間接經費填寫為總經費的40%)。
平臺系統及技術問題請咨詢400-800-1636,電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學校社科處聯系人:林依,聯系電話:8521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