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上半年自考論文考核的若干問題說明
近期,圍繞本次自考畢業論文的考核事宜,學院收到一些考生的來電來函咨詢。現就考生咨詢較為集中的幾個問題說明如下:
1. 我院從未與“尚德**”有任何合作辦學關系,將來也不會有。該機構所有關于自考畢業論文方面的宣傳、承諾、或收費行為均與我院無任何關聯。學院鄭重聲明:任何未經授權而擅用或假借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或我院名義進行的虛假招生宣傳,均屬侵權行為。我們保留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侵權行為主體法律責任的權利。
2. 據學員反映,某些社會機構存在故意屏蔽主考院校的官方信息,通過人為制造信息不對稱以達到渾水摸魚的現象。在此,敬請廣大學員注意:凡由我院承擔主考專業的自考畢業論文、實踐環節課程的考核與培訓,其相關資訊應以學院官方主頁上發布的通知或簡章為準。
3.論文考核期間,學院不接受考生關于論文成績復核方面的請求。根據廣東省自考委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須知規定:考生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異議的,可按規定程序提出成績復查申請。但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有無漏評、漏計分、加錯分,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對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關于成績復查申請程序,學院已在各期的報考通知中說明,也可具體查詢學院官方網頁(/a/20220511/8986.html 附件3)。
4. 為控制論文評審中的主觀偏差,考生提交考核的論文,需獲得評審小組中2位或3位老師審核通過,才能獲得答辯資格,否則初審為不通過。論文評審不僅僅考察考生畢業論文格式的規范性,更注重審核考生畢業論文研究內容的理論性和邏輯性、研究方法和研究過程的規范性、研究結論的科學性。論文格式體例的規范性、查重率達標僅是畢業論文質量考核的基本門檻條件,不構成論文合格的充分條件。
5. 我們注意到,一些考生來電咨詢,希望了解其個人論文存在哪些缺陷從而導致初審未獲通過。其實, 關于“不合格”等級的論文評判標準,學院已在報考通知附件《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及金融學專業自考論文考核辦法》中做了明確說明:
——不符合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和政策,或在理論上犯有原則性或嚴重的科學錯誤;選題與所學專業無關或無明顯研究價值;選題論題太寬泛,無聚焦論點,無法成文;論證邏輯混亂,論點與論據基本脫節;理論性嚴重不足,分析深度未達到應有的水平;數據真實性有效性嚴重不足,或者偽造數據;引證不規范,存在抄襲現象,拼湊痕跡明顯;字數篇幅和文獻質量和數量未達到前述要求。凡具有以上一種或多種情形者,論文初審應判為不及格,成績為59分以下;在答辯中對大多數問題都不能正確回答,或者拒絕回答指定的答辯題目者,也判為不及格。另外,抄襲他人文章、成果、書籍者,未提交全文查重報告,篡改或偽造查重報告,查重報告中的重復率或相似度超過25%的,以及未參加答辯者,最終成績皆計為0分。
學院考核評審小組嚴格按照上述考核辦法中規定的標準,對考生論文進行整體評價與審核,最終形成一個綜合性的評審結果。并且,按省考委的相關規定,主考學校只負責報告考生畢業論文考核結果。因此,凡未獲得答辯資格的考生,建議參照以上標準對個人論文做出進一步的修改與完善。
6. 為滿足廣大學員的現實需求,學院依據《廣東省自學考試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暫行管理辦法》,不定期舉辦專門的寫作技能培訓班。此項培訓與考核沒有任何掛鉤,且明確以考生自愿參加為原則。實際上,每年都有大量未參訓的考生獲得答辯資格,但也有大量參訓的考生未能獲得答辯資格。我們注意到,有不良社會機構蓄意在這個問題上,向考生做了不實的宣稱或暗示,企圖達到蒙騙考生、推卸責任和轉移矛盾的目的。
7.每期考核,僅以考生當期提交的論文文稿為評審依據。往期初審通過但未按時參加答辯的論文,其原初的評審結果不再有效,須重新參加評審。
8.評審過程中,凡查實與別的考生論文存在大面積雷同的論文,均按抄襲和作弊論處,成績判為零分,且一年內不得再次報考。
9.論文考核期間,為保證考核工作不受外界干擾,學院繼續教育辦咨詢電話(020-85211317)在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時段內(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一直由專人值守,但僅負責答復一般性的考務咨詢。凡涉及論文評分標準、評分細則、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的咨詢,不在前臺工作人員的答復范圍之內,敬請考生周知。
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