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寒假期間因公出訪業務及外專證業務辦理的有關通知
各學院、各部處、各單位:
由于因公出訪業務及外專證業務涉及的環節較多,相關的審批、報批、辦證手續須經校內多個職能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耗時需1-3個月不等。寒假期間材料流轉速度相對緩慢,為確保師生因公出訪業務及外專證業務的順利完成,請擬辦理因公出訪業務及外專證業務的師生將有關材料于2020年1月6日(星期一)之前或2020年2月20日(星期四)之后提交至國際交流合作處出入境管理科(石牌校區行政樓613室)。
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2月19日期間,國際交流合作處為在規定時限內已提交申請材料的單位(或個人)審核因公出國(境)材料,辦理有關公示及審批、報批手續,辦理因公護照(含簽證),辦理因公通行證(含簽注),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
特此通知。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