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校房改辦關于開展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租賃申請工作的通知
【溫馨提示】請符合條件并有意愿申請的教職工于2017年12月4日下午5:00前將紙質版申請材料交至院辦李紅賢處,電子版發至hsjgyb@126.com,謝謝。
各學院、各部處、各單位及相關教職工:
根據《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關于組織在穗高等院校申請人才公寓的通知》要求,為解決我校無房教職工住房問題,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開展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請工作,具體如下:
一、房源情況
本次推出分配的人才公寓房源點共有17個,總套數為2227套。其中:海珠區39套、越秀區86套、荔灣區45套、天河區148套、白云區198套、黃浦區1661套、番禺區50套,具體詳見《廣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房源表》(附件1)。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將根據申請情況確定最終供應房源套數。
二、申請條件
1. 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共同申請人均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在編在崗教職工、預聘制人員或非事業編引進高層次人才可申請人才公寓。
2. 共同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
3. 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職工家庭(含1人戶家庭)可申請建筑面積9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根據教職工意愿,也可申請90平方米以下房源;其他教職工家庭僅可申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房源。
三、租金標準及租賃期限
人才公寓租金標準詳見《廣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房源表》。(附件1)
該批人才公寓租賃期限暫定為5年,合同簽訂采取“3+2”模式,即第一合同期為3年,第二合同期為2年。5年期滿后仍有租房需求且符合租住條件的須提前3個月向房改辦提出續租申請,經審核批準后,與學校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申請流程
(一)教職工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有租房需求的教職工自行下載“《廣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請表》(附件2)”,并如實填寫表格相關內容。申請人可在全部房源點中選擇一個房源點,并在該房源點選擇一種意向戶型。
申請人應同時提交以下資料并按順序放置:
1. 《廣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請表》(附件2);
2. 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他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3. 中級(含)以上職稱證明文件或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申請90平方米及以上房源的人員提供)。
注:本次申請無需提供《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等證明材料。簽訂租賃合同后,廣州市住房保障部門將對申請人及其他共同申請人的自有產權住房、享受公共租賃住房情況進行核查。若由于申請人未如實申報相關情況,導致需退出人才公寓,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及責任均有申請人承擔。
(二)二級單位審核
各二級單位對本單位教職工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并在《廣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請表》(附件2)上填寫單位審批意見并簽字蓋章。
(三)教職工提交資料
需要申請的教職工請將個人全部申請材料提交至房改辦(地址:石牌校區行政樓217),電子版申請表發送至以下郵箱:scnufgb@126.com,收表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它說明
1. 各單位應嚴格審核本單位申請人材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
2.已租住學校周轉房的教職工,此次可提交申請,但只能在“廣州市人才公寓”和“學校周轉房”中二選一(即:選擇簽訂廣州市人才公寓租賃合同,須退回學校周轉房);已租住大學城墨香北園公租房的教職工,因屬于已租住政府公共租賃住房,本次不可再申請人才公寓。
五、學校提交資料
房改辦負責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匯總,并將所有資料提交至廣州市住房保障辦進行意向申請登記審核。
請各學院、各部處、各單位務必通知相關教職工,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材料。如有任何疑問,請與房改辦聯系(地址:石牌校區行政樓217室;電話:85214186)。
附件1 《廣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房源表》
附件2 《廣州市2017年第二批人才公寓申請表》
房 改 辦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