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6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地方合作項目的通知(截止4.15)
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16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6]5018號,附件1)要求,2016年廣東省教育廳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繼續聯合實施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地方合作項目,現就項目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范圍及規模
該項目從我省省屬高校選派、資助100名從事教學科研的在編在崗優秀教師,高級研究學者和訪問學者(含博士后)赴國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訪學研修。
二、選拔對象及條件
根據省教育廳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簽訂的協議,選拔對象應符合2016年西部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
另,對于已經獲得2016年學校公派資格的老師,仍然可以提出申請,錄取后原資格不再保留;對于已經獲得2016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推薦資格的老師,不受理其申請;對于正在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其他留學項目的老師,不受理其對本項目的申請。
三、資助標準
按照現行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資助標準,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省教育廳共同資助留學人員的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及在外留學期間的獎學金;學校待遇按《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教師公派出國研修管理辦法(修訂)》(華師[2013]209號)執行。
四、申請受理
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4月15日,網址:http://apply.csc.edu.cn。我校的受理工作截止于4月12日。申請者請準備:
1、基金委所要求的材料;
2、《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所填的學術成果的證明材料(提交時由師資科工作人員現場審核,之后材料由本人帶回);
3、《二級單位推薦意見表》。
人事處師資科聯系人:文媛媛,電話:85211059。
附:
1、關于做好2016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2、2016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合作項目選派辦法
3、關于地方合作項目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4、2016年地方合作項目網上報名指南
5、二級單位推薦意見表
7、關于印發《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教師公派出國研修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人事處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