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推薦優秀青年干部到團省委學校部掛職鍛煉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團省委學校部《關于推薦優秀青年干部到團省委學校部掛職鍛煉的通知》文件精神,擬選拔優秀年輕干部2016年到團省委學校部掛職鍛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我校在編人員,綜合素質好、有一定發展潛力的優秀年輕干部,重點推薦專職團干。 (二)具體要求: 1.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思想政治素質較高,思維活躍,勤奮刻苦,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本科(含)以上,有一定專業特長; 3.處級干部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8歲,科級以下(含科級)干部年齡一般不超過33歲; 4.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項目策劃能力; 5.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有多崗位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者優先考慮。 二、掛職時間及安排 掛職時間原則上為一年(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由團省委學校部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特點統一安排,掛任相應職務。 三、選拔程序 在校內發動年輕干部自愿報名,按要求填寫《團干部掛職鍛煉推薦表》(見附件),同時上交一張彩色生活或工作近照,并提交本人主筆的相關工作文字材料,兼職團干或優秀青年教師同時還需上交一篇有關對共青團工作認識的論文,要求思想性深刻,字數不少于3000字。以上材料如公開發表的要注明所刊載的刊物和發表時間。電子版同時發送到scnutw@163.com。學校將對報名人選進行審查選拔后推薦到團省委學校部。 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1月4日(星期一)16:00前 報名地點:校團委辦公室(石牌校區辦公樓325室) 聯系人:張思慧,聯系電話:85211036 四、掛職干部管理 (一)干部掛職期間,不轉行政、工資關系和戶口,轉黨(團)組織關系;工資、獎金、醫療費和往返路費由派出單位負責,在派出單位享受的福利待遇不變;團省委提供辦公、住宿條件,承擔公務出差差旅補貼。 (二)干部掛職期間要遵守團省委機關有關工作制度。原則上,除因職務、崗位調整變動等確實需求外,不能提前結束掛職。對作風飄浮、反映問題較多、群眾意見較大或工作出現明顯失誤、造成不良影響的干部,將中止其掛職鍛煉并通報派出單位。 (三)掛職期滿后,掛職干部回派出單位工作。個人需填寫《團干部掛職鍛煉考核鑒定表》,由團省委對其掛職鍛煉期間的表現情況作出鑒定,并送其所在單位同級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附件: |
團干部掛職鍛煉推薦表.doc |
共青團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委員會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