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5年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和教育廳科研項目(人文社科類)的通知
各文科有關單位:
依據《關于加強2013年高等教育“創新強校工程”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粵教財函〔2014〕130號)、《廣東省監察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審計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項目(課題)經費監管的暫行規定>的通知》(粵監發〔2014〕6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高校重點平臺建設躍升計劃和重大項目培育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教科〔2014〕2號)及相關管理辦法要求,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和教育廳科研項目(人文社科類)的申報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則
1.本次申報的平臺和項目,經校內競爭遴選產生,如獲批立項,資助經費從高水平大學建設相關學科群經費支出。
2.根據廣東省監察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審計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項目(課題)經費監管的暫行規定》的通知,項目負責人(包括主要參與者)申請和承擔的省級財政支持項目不超過3項。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申報。
(二)平臺和項目的認定申報范圍和要求
平臺和項目的認定申報范圍和要求如下,具體要求見附件1。
1.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
申報限額:我校限額 1個(文科申報)。
2.創新團隊項目
申報限額:我校不超過3項(文科+理科不超3項)。
3.特色創新類項目
申報限額:我校文科限額6項。
4.特創新類項目(教育科研項目)
申報限額:我校限額6項。
5.青年創新人才類項目
申報限額:我校文科限額8項。
三、認定申報程序和材料
(一)認定申報方式
本次認定申報工作中,第1、2類項目由各校組織申報推薦、省教育廳組織遴選認定;第3、4、5類項目(特色創新類項目、特色創新類項目(教育科研)、青年創新人才類項目)在省教育廳與各高校協商確定的限額內,委托各高校自行組織申報推薦和遴選工作。
(二)認定申報程序和材料
紙質申請表一式3份,于2015年11月 12日前交到社科處304,校內遴選后,社科處會以電話的方式將登陸廣東省教育廳科研處數字科研服務平臺所需的用戶名和密碼告知遴選通過的老師,需在2015年11月15日之前進行網上申報(包括上傳申請書和相關附件材料),并在2015年11月17日前將修改后的最終版(1、2類項目紙質申報材料包括申請書一式2份,相關附件材料1份;3、4、5類項目紙質申報材料只要申請書1份)交社科處304。聯系人:林依,聯系方式:020-85211099.
時間緊迫,請老師嚴格遵守各時間截點,逾期不予受理。
填表時遇到任何技術支持問題,請撥打技術支持電話:13651022978,010-58856669-8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