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廣東省科協關于開展第十三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截止10.12)
理科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科協關于開展第十三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粵科協組人〔2015〕29號),第十三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通知轉發如下,請有意申報該獎項的教師請在9月20日前聯系科技處(石牌校區辦公樓302,電話:85211201)。
科技處
2015年9月11日
廣東省科協關于開展第十三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
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各地級以上市科協、佛山市順德區科協,省直各有關單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駐粵有關單位及有關企業:
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是1989年經省政府批準并以著名科學家丁穎院士名義設立的科技獎項,旨在繼 承和發揚我國著名科學家丁穎獻身科學的精神和優良品質,激勵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教興國偉大事業,表彰獎勵為我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做出突出貢獻的中青年人才,促進優秀中青年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成長成才。根據《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及《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實施細則》,省科協決 定開展第十三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推薦評選表彰優秀科技工作 者,大力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激勵我省廣大科技工作者積極投身建設創新型廣東偉大事業,推動形成創新型科技人才競相涌現、創造活力競相迸發的良好局面,為更好地推動我省成為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排頭兵、深化改革開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學發展的實驗區,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 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有力人才保證。
二、推薦評選范圍
(一)省科協所屬各省級學會、協會、研究會,推薦本學科領域的候選人;
(二)省直各有關單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駐粵各有關單位推薦本單位或本行業的候選人;
(三)各有關企業推薦本單位的候選人;
(四)各地級以上市科協、佛山市順德區科協負責推薦本市(區)的候選人。
以上各推薦單位可以推薦2—3名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不接受其他渠道以及以個人名義進行的推薦。
三、廣東省丁穎科技獎推薦評選條件
(一)在我省(含中央駐粵單位)從事科學技術工作,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熱愛祖國,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科學道德與學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推薦:
1.在科學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思想或創造了新的方法,取得了創新性的研究成果,對某一學科的發展產生了現實推動作用;
2.在技術開發、工程建設中銳意創新,解決了經濟建設中的重要難題,取得了較大的經濟效益;
3.在科學技術知識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貢獻,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四、推薦工作要求
(一)各推薦單位要嚴格執行《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及《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實施細則》,精心組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拓寬選人渠道,嚴格推薦評選條件,保證質量,認真做好推薦候選人工作,指導候選人嚴格按照要求填寫材料。
(二)各推薦單位對被推薦人的材料在推薦單位及本人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才可上報。
五、報送材料內容和要求
(一)報送材料內容
1.推薦單位材料
(1)評審工作報告紙質件一份:內容包括推薦工作程序、基層上報人數、評審情況、公示情況等;
(2)《第十三屆廣東省丁穎科技獎候選人信息匯總表》(附件6)紙質件一份;
(3)光盤一張:內容包含推薦單位材料和被推薦人所有電子材料,電子材料要嚴格按被推薦人順序和材料順序排序。
2.被推薦人材料
嚴格按照《廣東省丁穎科技獎評選辦法實施細則》(附件2)第“九”條填報。
以上相關表格可在廣東省科協網站(http://www.gdsta.cn)下載,全部要求A4紙雙面打印,不得改變表格頁面格式。材料需完整報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報送材料方式
由推薦單位統一報送。可由采取現場報送,也可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除上述兩種方式外,其他方式報送的材料原則上不予接收。因推薦單位報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報送材料逾期的,責任由推薦單位承擔。
(三)報送材料地點
1.現場報送材料
地 址:廣東省科協組織人事部(省科協機關一樓)
聯系人:李江鳴 馮定堅
聯系電話:(020)83548492,13929539202
2.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
地址:廣州市連新路171號廣東省科協組織人事部(丁穎科技獎)
郵編:510040
(四)報送材料時間
受理材料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12日,采取快遞方式報送的,請預足夠時間。
附件請上科技處主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