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15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的通知(截止8.5)
各有關單位:
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推薦2015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教技發廳函[2015]3號)通知,教育部決定今年8月中旬開始進行2015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項目的推薦和評審工作,同時進行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遴選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勵的范圍
2015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分為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以下稱自然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包括專利類)(以下稱發明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推廣類、科普類)(以下稱進步獎)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青年科學獎(以下稱青年獎),共四個獎種。
二、推薦、審批程序
1.我校報獎項目須由學校學術委員會負責對項目的水平、創新性、經濟和社會效益、推薦等級進行評價和推薦,在 “推薦單位意見”欄目中填寫推薦意見,由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所有項目須經“廣東省教育廳”推薦。
2.特等獎實行提名推薦制,由評審委員會從當年擬授予一等獎候選項目中特別突出的成果提名推薦,提名特等獎的項目需另提交匯報PPT(具體要求另行通知),經現場考察、獎勵委員會審核和我部領導審批,最終評出當年特等獎授獎項目。
3. 青年獎實行提名推薦制,由具有推薦資格的提名單位或提名人根據提名推薦要求向教育部推薦,由提名單位或提名人填寫青年獎提名推薦書,撰寫提名推薦意見。通過評審委員會會議評審的擬授青年獎候選人將由我部通知被提名人提交匯報PPT(具體要求另行通知),經現場考察、獎勵委員會審核和我部領導審批,最終評出當年青年獎獲獎人。
三、直接推薦國家科技獎
已獲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擬申請由教育部遴選、推薦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簡稱直報項目),可按有關要求直接向我部推薦。推薦前需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處理后再次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方可推薦。
四、推薦時間
1.請有意申報的老師盡快與科技處聯系,獲得帳號和密碼,2015年7月1日至后登錄“科技評價與科技管理綜合服務平臺”(http://202.205.109.48/Cutech)進行材料填報工作,網絡填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5日。
2.推薦項目書面材料(一式3份,含原件1份)于2015年8月10日交科技處。
詳細要求請參照附件《推薦2015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具體要求》,網址:http://www.sdns.cutech.edu.cn/cn/zxgz/2015/05/1432579236156191.htm
聯系人:梁劍瑩、許恩平
聯系電話:85211201
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聯系人: 劉爽、張穎、楊健安(獎勵) 王超(登記)
聯系電話: (010)62514679、62510157、62514696 62514651
科技處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