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于申報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2015年 “拔尖研究生國外聯合培養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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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了進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國際化水平,培養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國際視野的拔尖人才。我校現開展“拔尖研究生國際聯合培養項目”的申報及選派工作,請各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做好推薦及選派工作。 一、推薦選派原則 由各單位根據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在我國的國家重點學科及優勢學科中選拔優秀研究生到國外高校聯合培養,培養科研能力強、具有國際視野的拔尖人才。
二、推薦選拔計劃、范圍 1. 選派計劃:2015年擬選派約50名在讀拔尖研究生赴國外知名大學及科研機構聯合培養。 2. 選派專業:專業不限,我校國家重點學科及優勢學科優先。 3. 選派對象:一年級和二年級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 4. 學習期限:6-12個月。
三、申請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 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科研能力,達到申請學校規定的語言要求,雅思成績6.0分或托福考試80分者優先; 3. 申請人申請時需提交國外院校正式邀請信復印件、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研修計劃和相關學術成果復印件;研究項目已在SCI、SSCI、CSSCI等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者優先。 4.全日制全脫產在讀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0歲(1985年6月30日);博士研究生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0歲(1975年6月30日); 5.未拖欠正常繳納的學費及住宿費等相關費用。
五、學院推薦指標 1.具有國家重點學科(含培育)的學院可推薦6名; 2.具有博士授權專業的學院可推薦3名; 3.具有碩士授權專業的學院可推薦1名; 4.2015年有研究生入選公派留學項目的學院可增加推薦2名。
六、推薦、選拔方式及程序 1. 個人申請:申請人向所在學院提出留學申請及研修計劃。申請人可在導師指導下選擇留學院校,或在我校的友好合作院校中選擇留學院校。 2. 學院初審:學院根據學校要求,結合人才培養需要和自身學科情況,對申請人情況及研修計劃進行初審,確定推薦名單并排序,學院蓋章后,連同申請人的國外邀請函、研修計劃和申請表于6月25日前提交到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 3.專家審核:研究生院組織專家對候選人進行評審,確定派出名單,并發文確認。
根據學校的要求,我院可推薦3名研究生(含博、碩士).請符合條件的同學將申請材料于6月20日之前交至學院研究生辦。
研究生辦 2015.06.11 |
附件:拔尖研究生項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