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管輔修
2015年度輔修畢業審核、輔修證、雙專業證、雙學位證書的申請
各位輔修經管的2010、2011級同學:
2015年度輔修、雙專業、雙學位的畢業審核工作仍采用“學生個人申請、院系審核、學校審批”方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對象
已修輔修專業課程及學分(包括本學期在修課程)達到該專業輔修、雙專業、雙學位教學計劃規定畢業要求的2011級在校本科生及申請畢業后延長時間修讀雙學位的2010級學生。
二、證書申請程序
(一)5月8日前,請各位同學填寫《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輔修、雙專業、雙學位證書申請表》一式二份(附件1),交主修學院教務員。
(二)申請輔修證書的同學在遞交申請表的同時,需交寸照兩張(照片后面寫明學號和姓名)。雙專業和雙學位的同學不需要交照片。
(三)2011級學生課程學分未達到申請雙專業(50學分)要求,需延長學籍修讀雙專業、雙學位的學生,填寫《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延長學習年限申請書》(附件2), 請在5月8日前一并交予主修學院教務員。
(四)2011級學生主修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離校,輔修課程學分達到雙專業培養要求(50學分),可先申請雙專業證書,如果想在畢業后一年內繼續修讀雙學位,填寫“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畢業后延長時間修讀雙學位申請表”(見附件3)一式二份,請在5月8日前一并交予主修學院教務員。
(五)2014年已申請延長學籍修讀雙專業、雙學位或畢業后延長時間修讀雙學位的2010級學生都必須畢業離校,不能再以任何形式繼續留校修讀雙專業、雙學位。
三、畢業審核與學位授予
(一)學校將按照相關培養方案及學位管理條例進行畢業資格審核及學位授予審核。
審核通過者,將按流程辦理相應證書。如達不到雙學位規定課程學分要求,但能達到雙專業規定課程學分要求的,可改辦雙專業證書;如達不到雙專業規定課程學分要求,但能達到輔修規定課程學分要求的,可改辦輔修證書;如達不到輔修課程學分要求的,不予辦理證書,所修學分可申請轉為主修專業的公選課程學分。
(六)教務處統一制作、簽印證書,由輔修學院發放輔修證書至學生,主修學院發放雙專業、雙學位證書至學生。
四、注意事項
(一)請各位輔修畢業生務必留意遞交申請書的截止日期是5月8日,統一交予主修學院教務員。輔修證、雙專業證、雙學位證的頒發是申請制,沒有按時提交申請,視為自動放棄。
(二)申請證書時,學分的計算包含已修學分和本學期在修學分。例如,如果本人已修學分43學分,本學期在修學分17學分,可以申請雙學位證書。
六、咨詢電話
經管學院教務辦:020-39311159(徐老師,彭老師)
經管學院教務辦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