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5年度廣東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課題的通知(截止4.10)
為了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動教育科學發展,為教育“創強爭先建高地”、走出一條具有廣東特色的教育發展路子作貢獻,根據《廣東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課題管理暫行辦法》(粵教研院函﹝2013﹞5號),現將2015年度廣東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課題申報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課題類別和選題
教育研究課題主要側重教育戰略研究、教育政策研究、教育理論研究和教育管理研究,以及非基礎教育的學科建設、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改革、評價改革重要研究,涵蓋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民辦教育、教育評估、教育教學信息化與教育宣傳出版等領域。各級各類教育研究課題分重點課題和一般課題。每個單位至多可申報1個重點課題和3個一般課題。
2015年度教育研究課題以全國、全省年度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圍繞建設教育強省、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打造我國南方教育高地目標,按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民辦教育、教育評估、教育教學信息化與教育宣傳出版等類別設定具體選題(詳見附件1)。重點課題需按選題名稱申報,一般課題可按選題名稱申報或在選題框架內自選切入點和論證角度擬定題目申報。
二、申報條件
教育研究課題面向全省各級各類教育機構和教育工作者(本院除外),凡符合相關條件者均可申報。
1.課題申請人即課題主持人應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申請人申報課題需有兩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推薦。重點課題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申請人此前負責的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課題已經通過結題。
3.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課題。
4.每個課題一般設一名課題主持人。課題主持人不得隨意變動,如果確需變動,必須申請批準。
5.重點課題研究時間不超過3年,一般課題研究時間為1—2年。
三、申報辦法與課題管理
1.課題申報的個人或單位須認真填寫《廣東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課題申報書》(附件2)一式3份,2015年4月10日前送至社科處304,同時填寫《廣東省教育研究院教育研究課題申報匯總表,《申報書》和《匯總表》電子版請同時發至課題管理郵箱:linyi@m.scnu.edu.cn。
2.省教育研究院組織專家對申報的課題進行評審擇優立項。
3.立項的教育研究課題經費,由申請人自籌。
4.省教育研究院加強對立項課題研究的管理。其中,省教育研究院對重點課題研究給予指導;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研室教科院所、教研中心和高校、省屬中職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對一般課題給予指導。
聯系人: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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