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截止3.8)
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要求,現將2015年度我校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國家基金)申請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年國家基金申報政策重要調整和變化
(一)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二)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當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個人簡歷部分進行說明,否則按不端行為處理。
(三)各類項目申請經費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分,其中,直接費用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其他支出;間接費用是指學校在組織實施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無法在直接費用中列支的相關費用,主要包括學校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資助強度為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和。申請人只需填報直接費用部分,間接費用及項目申請經費在申請書中自動生成。
(四)勞務費開支范圍除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外,還包括臨時聘用人員的勞務費用,以及臨時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補助費用。勞務費不再設比例限制,應結合當地實際以及相關人員參與項目的全時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
(五)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在不突破三項支出預算總額情況下,可調劑使用。
(六)設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以及間接費用等“敏感性”經費預算,一般不予調增。
(七)正在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同一年度內,已經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除國家杰出青年基金以外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八)自2015年起,基金委在原部分學科領域試行的基礎上,全面試行“申請代碼”、“研究方向”和“關鍵詞”的規范化選擇,申請人在填寫申請書簡表時,需要準確選擇“申請代碼1”及其相應的“研究方向”和“關鍵詞”內容。
(九)其他詳細調整變化情況及各學部的具體要求請查閱《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網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index.html.
二、項目申請要求
(一)申請人
1. 申請賬號。已建立賬號者,申請人憑原有賬號、密碼登陸“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isisn.nsfc.gov.cn)進行在線填寫;忘記密碼者,可以通過點擊“找回用戶名/密碼?”或聯系科技處獲取登陸郵件重置密碼;沒有賬號者,可以將“姓名、電子郵箱”發送至學院科研秘書,學院建立賬號后會發送登陸郵件至指定電子郵箱,申請人登陸郵箱激活賬號。所有新老申請人均須在系統中更新、完善個人信息,認真閱讀《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科研誠信須知》(見附件1)后再進行在線申報。
2. 由于基金委原聯絡網平臺為學校提供的“申請與在研項目檢索”功能停止服務。本年度項目超項查重工作將主要依靠申請人自查。請各申請人做好自查,確保不要超項,若超項,有關責任自負。
申請人可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網站對項目組成員主持和參與項目的情況進行查詢。具體操作流程如下:基金委首頁→項目資助→項目申請與資助情況→資助情況→人員獲資助項目信息查詢。
3. 申請人若為博士后人員,須提供書面承諾(附件2)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在站工作或出戰后留在學校繼續從事科學研究。請于1月20日前與科技處聯系辦理有關證明材料。
4. 凡涉及醫學倫理內容的項目,需提供學校倫理委員會的書面證明。請申請人于3月2日前向科技處提出申請辦理有關證明材料。
5. 我校人員參與外單位申報,學校作為合作單位需要加蓋學校公章者,請由校內人員本人于3月2~5日將蓋章材料報送至科技處,學校統一辦理蓋章后返回。
6. 2015年國家基金項目經費預算進行了較大調整,申請人在編制項目預算時請參照《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附件3)進行填寫說明。
7. 申請人完成在線填寫工作后,根據《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2015年國家基金項目形式審查表》(以下簡稱形式審查表,附件4)逐項核查無誤后進行網上提交。經學校網上審核通過后,請于3月8日前將申請材料(包括①紙質申請書,A4雙面打?。虎诟郊牧?;③形式審查表。申請書和附件一起裝訂,共一式2份,形式審查表1份)報至學院。須確保紙質申請書和網上電子版本號完全一致,均為原件,申請人及項目組成員親筆簽名。
8. 鑒于2015年所有項目均在線撰寫,ISIS系統大批量生成供申請人下載打印的PDF版本申請書需要一定處理時間,為了防止網絡堵塞造成申報困難,建議提前提交。
(二)學院
1. 請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并認真組織2015年度國家基金項目申請工作,組織學科專家對本單位申請項目進行論證,由專家提出修改意見,提高選題的準確性和項目申報質量;對未獲得資助項目的全文反饋意見應及時收集整理,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見,督促申請人做出相應的修改。
2. 請各單位根據《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2015年國家基金項目形式審查表》對所接受的項目申請進行復查。復查無誤后,于3月10日前將申請書、申報清單統一報送至科技處。學校具體受理安排為:
3月9日 8:00~10:50 化學與環境學院
10:50~11:20 光電子材料與技術研究所
11:20~12:00 經濟與管理學院
14:30~16:00 數學科學學院
16:00~17:00 生物光子學研究院
17:00~17:30 華南先進光電子研究院
3月10日 8:00~9:20 物理與電信工程學院
9:20~10:20 地理科學學院
10:20~11:30 信息光電子科技學院
11:30~12:00 計算機學院
14:30~16:30 生命科學學院
16:30~17:00 心理學院
17:00~17:30 其他單位
3. 學校只受理單位統一報送,不接收個人報送。逾期未提交者,學校將不予接收。如有特殊情況者,須提供情況說明,經學院院長審核簽字、學院蓋章并報主管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接收。
三、特別說明
1.3月11日-13日,科技處將對紙質申請書進行形式審查,并輔助進行人員超項查重復核。如有問題,將及時反饋申請人。
2. 2013年度和2014年度連續兩年申請面上項目未獲資助的項目(包括初審不予受理的項目)申請人,2015年度不得申請面上項目。(具體名單科技處隨后公布)
3. 為防范學術不端行為,避免重復資助,自然科學基金委自2013年起通過計算機軟件對申請書內容進行比對。特提醒申請人注意項目之間的相似度問題,主要有“同人同年度項目申請之間的相似度問題”、“不同人同年度項目申請之間的相似度問題”、“當年項目申請與本人往年申請或資助項目之間的相似度”、“當年項目申請與他人往年申請或資助項目之間的相似度”。建議對過去申請或資助項目的相近問題的再申請,需要重新調研、重新撰寫,進行升級和改造,避免大面積重復。
四、校內聯系人
鄧開喜 85211103 13560109616 kyc5@scnu.edu.cn
蔣林浩 85211105 13828436347 jianglh@scnu.edu.cn
辦公地點:科技處項目管理科(石牌校區校辦公樓314室)
附件:1. 科學基金項目申請科研誠信須知
2. 在站博士后申請2015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承諾函
3. 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
4. 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2015年國家基金項目形式審查表
科技處
2014年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