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中國—埃及可再生能源國家聯合實驗室中方承擔單位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發展中國家重大發展需求,支持我國科研機構、大學和企業與非洲國家機構在非洲國家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是中非科技伙伴計劃框架下重點工作。通過共建高水平聯合實驗室,構建兩國機構間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依托聯合實驗室,共享資源,開展高水平聯合研發、技術示范、青年人才的交流和培養、先進適用技術的轉移等。
2014年12月,埃及總統塞西訪華期間,在兩國領導人見證下,科技部與埃及科研部共同簽署了《關于共建中埃可再生能源聯合實驗室的諒解備忘錄》,明確雙方將啟動建設可再生能源國家聯合實驗室。現向社會公開征集該聯合實驗室的中方承擔單位。選定的中方單位將代表中方,根據埃方需求建議(見附件)與埃及科研部下屬科研技術院共建中埃可再生能源國家聯合實驗室。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將為聯合實驗室的建設提供總數不低于600萬人民幣的資助。廣東省科技廳為項目推薦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擇優推薦,每個聯合實驗室項目不超過1個。如需申報該聯合實驗室請提前聯系科技處平臺建設科。
聯系人:陳世文 020-85217435
附件:
1.關于征集中國—埃及可再生能源國家聯合實驗室申報指南
2.埃方提交的項目建議(英文)
3.國家聯合實驗室申報表格
附件1:
關于征集中國—埃及可再生能源國家聯合實驗室申報指南
一、聯合實驗室重點方向
參見附件2。
二、共建聯合實驗室主要內容
1. 實驗室硬件設備條件建設
2. 針對合作國實際需求開展聯合研究
3. 在合作國開展聯合技術示范
4. 互派研究人員到對方機構工作
5. 人員培訓
6. 技術轉移和孵化
7. 為領域內兩國其他機構,特別是兩國企業開展合作搭建渠道
8. 其他
三、項目要求
1. 聯合實驗室以提高合作國在相關領域科技創新能力為目的。
2. 聯合實驗室建設以開展有明確目標的合作項目為切入點。
3. 鼓勵由一家單位牽頭,產學研結合,多家單位合作承擔。
4. 項目有可持續性,保證在五年支持期結束后,聯合實驗室能夠繼續運行。
5. 項目申報單位將該聯合實驗室建設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為聯合實驗室項目組建有實力的中方團隊,并提供必要保障。
四、項目執行期限
第一期資助經費撥付起五年,第一期經費擬于2015年撥付。
五、資助經費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將為每個聯合實驗室分期提供不少于600萬人民幣的資助,用于聯合實驗室能力建設以及各項工作的開展。經費將撥付至中方項目承擔單位。鼓勵中方項目承擔單位和參與單位提供配套經費。
六、項目推薦部門與限額
1. 項目推薦部門為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將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范圍內推薦,對所推薦項目推薦書的真實性等負責。
3. 每個項目廣東省科學技術廳根據實際情況擇優推薦,每個聯合實驗室項目不超過1個。
七、申報要求
1. 申報單位為依法在中國(大陸)境內設立,具有較強國際科技合作能力、科研條件和研發實力,并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科研機構及高等學校。
2. 項目團隊應具有較強的科研開發實力和研究基礎,具有較強的國際合作背景。
3. 項目負責人需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較豐富的管理工作經驗(包括國際科技合作經驗),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強;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
4. 申報格式見附表,申報材料需由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5. 項目建議書紙質版須加蓋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公章。
6. 填寫材料時,請注意內外有別。如申請材料中有涉密內容,需注明并另紙附上,并在電子版材料中刪除。
7.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版一式5份,光盤1份,從即日起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1月19日,送至華師科技處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