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出國留學選派工作的通知(截止11.28)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5年出國留學選派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
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的有關詳情請查閱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網上報名時間變更為2015年1月5日至1月15日,屆時請訪問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并進行網上報名。我校的受理工作截止于1月10日,過期不候。申請者請提供:
1、基金委所要求的材料;
2、《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所填的學術成果的證明材料(現場審核后交還申請人);
3、《二級單位推薦意見表》(附件8)。
已經獲得“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推薦資格或者“學校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項目”資助資格的老師,仍可以提出申請。
二、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
申請者除需符合《201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附件1)、《2015年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辦法》(附件4)規定的基本條件之外,還需要參照以下幾條:
1、具有副教授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
2、提出申請時來華師工作已滿2年;
3、曾經接受過華師留學基金資助的人員,回國后工作一般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
4、外語水平未達到要求或者尚未拿到邀請函的申請人,也可以申報,但必須在網上報名(第一批:2015年4月6日至4月20日,第二批:2015年9月20日至9月30日)之前達到要求。
5、申請人的在研課題、研修計劃與邀請函的方向具有緊密的聯系。在網上報名期間,申請人必須提供正在主持校級以上課題、或者正在參與省部級以上課題的證明,提交與在研課題一致的研修計劃和邀請函。
申請人填寫《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教師公派出國研修申請表》(附件6)一式2份,附件材料1份,單獨裝訂,于11月28日前向人事處師資科提交;學校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評審,確定候選人員,再報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
三、學校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項目
申請者參照《2015年學校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項目選派辦法》(附件5)提出申請。
申請者填寫《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教師公派出國研修申請表》(附件6)一式2份,附件材料1份,單獨裝訂,于11月28日前向人事處師資科提交。
四、學校聯系方式、附件及鏈接
(一)學校聯系方式
人事處師資科聯系人:平功波,電話:85211059。
(二)附件及鏈接
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人事處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