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廣東省科技廳2014年省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的通知(12.12截止)
各學院,所:
廣東省科技廳現組織申報2014年省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共包括計算與通信芯片,移動互聯網關鍵技術與器件、云計算與大數據管理技術、新型印刷顯示技術與材料、可見光通信技術及標準光組件、智能機器人、新能源汽車電池及動力系統、干細胞與組織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技術等九大領域(具體指南詳見附件1)。重大科技專項將著力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建設重大科研基地和平臺,提升我省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本專項鼓勵申報單位開展產學研合作,組成技術創新聯盟或團隊共同申請;重點面向核心技術攻關及成果應用。本專項的支持方式為無償資助,鼓勵省市聯合投入,已獲各地市支持的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支持。9大領域相關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需要同步開展人才團隊引進、股權融資、研發機構建設等項目的,可在省科技、人才等其它專項領域申報指南中另行申報。
符合條件的各企、事業單位按照本申報指南自由申報,經評審后擇優扶持。所有項目申報必須通過省科技廳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ov.cn)進行申報并提交有關申請資料。已有賬號的申報人自行登錄填報申請材料,無賬號的申報人請聯系科研辦設立賬號。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符合國家和省科學技術“十二五”規劃;符合申報指南的有關要求;符合《廣東省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要求。
(二)項目申報單位為依法在廣東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一定科研開發能力和基礎,能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條件和資金保障的企、事業單位。其中企業牽頭申報的,牽頭企業要具備較強的經濟實力、研發工作基礎和產學研合作能力。
(三)項目申報資料。項目申報必須按照省科技廳陽光政務平臺申報要求填寫。項目申報單位及申報人可根據需要提交其他相關附件,原則上附件材料應能夠對項目申報內容和方案進行佐證、說明項目申報單位實施項目的有利條件(如申報單位已經建成的實驗室,已發表的重要論文,相關的專利以及項目執行團隊以往完成的科研成果證明等)。
技術攻關項目必須提供查新證明,原則上能在項目實施期內產生國內發明專利或國際PCT專利。立項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2~3年。
(四)經費預算。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申請財政扶持經費不得超過申報指南規定。有具體資助強度要求的,按所要求強度申報。項目總投入不得低于申報指南規定的支持強度。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
財政資助經費采取分期撥付的辦法,對研究院所、高校等非營利性機構牽頭申報的項目,立項時撥付60%經費,一年后中期檢查符合要求的,撥付剩40%經費;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立項時撥付60%經費,項目驗收通過后,撥付剩余40%經費;檢查或驗收未達到要求者,酌情減撥經費或取消撥付經費。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1.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法人有在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的; 2.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的;5.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三、申報時間
(一)11月18日~12月12日,申報人網上填報材料,并提交至申報單位(即各學院)。
(二)12月12日17:00時前,各學院完成網上審核并提交至學校。
(三)12月13日~12月16日,學校對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四)12月22日下午17時前,各學院統一將網上通過學校審核的申報材料(一式2份,含通過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此外,對申報單位有自籌經費要求的,須提供明確的自籌經費承諾書原件)送至學校項目管理科,并提交《2014年省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申報清單》一式2份,同時發送電子版至kyc13@scnu.edu.cn。
四、聯系人
劉曉艷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附件2-2014年省前沿與關鍵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申報清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