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廳]關于申報2014年廣東省協同創新與平臺環境建設專項資金(產學研合作項目)的通知
各學院,所: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2014年廣東省協同創新與平臺環境建設專項資金(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本次申報共包括產學研協同創新成果轉移轉化項目、產學研新型研發機構建設、企業研究院建設、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院士工作站建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示范建設、專業鎮產業升級示范建設等八個專題?,F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項目符合國家和省科學技術“十二五”規劃;符合申報指南的有關要求;符合《省創新協同與平臺環境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要求。
(二)本專項主申報單位原則上為廣東省內注冊的科研機構、高校、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等,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三)項目申報資料。項目申報必須按照網上申報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書及項目可行性報告,提交指南規定的相關附件,未按規定提交者,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其他附件資料作為專家評審依據材料,由申報人自行決定是否提交,原則上附件材料應能夠對項目申報內容和方案進行佐證、說明項目申報單位實施項目的有利條件。
(四)經費預算。申報人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申請財政扶持經費的強度不得超過申報指南指引。指南中未做特別說明的,原則上研究院所、高校、非營利性機構申請的項目為事前立項,事前撥付經費;企業申請的項目為事前立項、項目完成驗收后撥付經費。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1.同一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法人有在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3項以上(含3項)的;2.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的;5.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六)主申報單位必須具備與申報項目內容相關的基礎和能力,項目申報書的內容、指標必須明確客觀,嚴禁各種夸大和作假行為。項目如獲得立項要確保申報書和合同書的內容、指標的一致性,違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組織方式
本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方式原則上采取自由申報的組織形式,經專家評審后擇優扶持。所有項目申報必須通過科技廳陽光政務平臺(http://pro.gdstc.gov.cn)進行申報及提交有關申請資料。已有賬號的教師請自行登錄該系統進行申報。沒有賬號的教師請電話聯系科研辦39310450新建賬號。
三、時間安排
(一)11月25日上午12時前,請各申報單位(即學院等二級單位)提醒申報人及時完成網上提交,并審核提交至學校。
(二)11月26日~11月28日,學校審核。打印通過學校審核的申請書并簽字蓋章。
(三)12月5日上午12時前,請各單位統一將紙質申請書(一式2份,雙面打?。┧椭翆W??萍继帲ㄆ脚_類提交至行政樓301室,項目類提交至行政樓314室),同時提交最終上報的《2014年廣東省協同創新與平臺環境建設專項資金(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清單》(詳見附件2)紙質版一式1份,并發送電子版至chenshiwen@m.scnu.edu.cn。
四、聯系人
平臺類:陳世文 85217435 chenshiwen@m.scnu.edu.cn
項目類:劉曉艷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科技處
2014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2-2014年廣東省協同創新與平臺環境建設專項資金(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清單.docx
附件1-2014年廣東省協同創新與平臺環境建設專項資金(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