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院2014—2015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2014-09-22 16:16:00
來源:學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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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管學院本科各年級學生: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2014-2015學年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粵教助函[2014]56號)及國家開發銀行總行的要求,結合我校學生工作處相關通知,我院即將啟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請各年級學生配合完成。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對象及條件 2014-2015學年度國家助學貸款的對象為11、12、13級本科學生。 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二)取得我校全日制學生學籍資格,并且在讀;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未滿18周歲者則須經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四)家庭經濟確實特別困難,在校期間經濟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 (五)遵守國家法律規范和學校紀律規范,無違法違紀行為; (六)誠實守信,承諾按貸款合同規定進行還貸,承諾對本人的借款行為承擔全部的經濟、法律和道德責任,承諾向經辦銀行提供畢業以后或因其他原因離開學校以后的變動情況和有效聯系方式; (七)學習勤奮,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八)原則上規定上學年必修課程沒有重修。且重修科目文科累計不超過2門者,理科累計不超過4門者; (九)本學年已經獲得了生源地貸款的,不得重復申請貸款。 二、貸款額度 全日制本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于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 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準備的資料 (一)證件復印件(各兩份) 1.本人學生證復印件 學生證復印件必須清楚顯示學生姓名、學號、相片三項內容;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必須復印正反兩面) (1)貸款學生本人居民身份證 (2)父母親居民身份證 (3)有配偶的同時復印配偶的身份證 3.戶口本復印件 (1)家庭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家庭戶口本首頁是指有當地公安局蓋章、有家庭住址那頁); (2)有配偶的同時復印配偶的戶口本; (二)《家庭經濟困難證明》(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 1.加蓋村民(或居民)委員會公章并有經辦人簽名; 2.必須加蓋街道辦事處、鎮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公章并有經辦人簽名; (三)未成年人須提供有法定監護人簽名的書面同意貸款的證明 (四)《家長承諾書》(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 1.家庭如無固定電話,可填寫附近親戚或鄰居家的固定電話; 2.家庭詳細聯系地址:城鎮家庭必須具體到街道、房號;農村家庭必須具體到鄉村、房號; 3.申請學生的家長必須親筆簽名承諾; 注意:以上所有資料都不能用傳真件,必須把傳真件重新復印。 四、工作進度安排 (一)9月23日—10月7日 1.各年級于9月29日或30日前到學院202辦公室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和《檔案袋》;《審批表》(2份/人)、檔案袋(1個/人); 2.學生按照要求填寫《審批表》。 (二)10月8日-10日 1.各年級嚴格審核學生上交的書面材料,不符合條件及材料不合格者不予申請。書面材料包括《審批表》、《成績單》,檢查每位貸款學生的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檢查《困難證明》所簽印章是否街道辦事處、鎮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簽章,印章是否清晰、完整;檢查《家長承諾書》是否有家長親筆簽名;檢查貸款學生的學生證、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檢查學生是否具備申請資格等; 2.將所有書面材料裝入學生的檔案袋,在檔案袋空白處寫明:學生姓名、學院、年級; 3.網上提交后,以年級為單位上交貸款學生的檔案袋。 四、材料填寫要求 (一)《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 1.必須用黑色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填寫才有效,如發現個別地方填寫錯誤,可在錯誤處用橫線劃掉后在旁邊寫上正確的內容; 2.封面的編號不用填寫; 3.第一頁學生家庭信息不能空白,如家里沒有電話的,可填親戚朋友的電話;“還款賬號(支付寶賬號)”暫時不填,待簽訂合同系統自動生成支付寶賬號后再補填(支付寶賬號不需要申請,系統會自動生成); 4.“主要關系人”填除父母以外聯系密切的親戚; 5.“學院意見”一欄的“負責人”由副書記簽名,“學院材料審核情況”一欄的“審查人”由輔導員簽名; 6.《困難證明》及《家長承諾書》原件務必粘貼在同一本《審批表》; 7.所有復印件必須裁剪成B5規格(即不超過每個方框) (二)檔案袋 檔案袋內的資料包括:《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2份、《成績單》1份(必須有教務員簽名和學院蓋章),檔案袋封面空白處要填寫學院、年級、姓名,其他內容暫時不填。 五、其他工作安排(具體時間視省廳安排而定) (一)申請與審查階段(9月24-10月10日) (二)簽訂合同階段(10月17日-10月25日) (二)貸款發放階段(10月30日—31 日) 11月30日,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行將貸款劃至省助學中心賬戶,省助學中心劃至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銀行賬戶。 11月31日,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將貸款劃付至學生支付寶賬戶,再劃扣到學校學費賬戶,交納學費和住宿費。 附:學校學生工作部關于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請見:http://xsb.scnu.edu.cn/article_show.php?id=5766 經濟與管理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 201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