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二五”第四批重大項目的通知(8.20截止)
理科各有關學院: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二五”第四批重大項目現已開始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指南 第四批包括“光學旋渦光場調控基礎科學問題及應用技術研究”、“大數據環境下的商務管理”等21個重大項目。具體指南見附件。 二、申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正在博士后流動站或者工作站內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科學技術人員均不得作為申請人(即項目主持人和課題負責人)進行申請。 三、限項條件 1.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者參與申請本批重大項目與處于評審階段(申請和參與申請的項目在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和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委主任基金項目和科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等。 2.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重大項目。上一年度獲得重大項目資助的項目主持人和課題負責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請重大項目。 四、注意事項 1.重大項目的資助期限為5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5年1月-2019年12月”。 2.“十二五”期間重大項目只受理整體申請,要分別撰寫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不受理針對某個項目指南的部分研究內容或一個課題的申請。 每個項目課題設置不超過5個,每個課題一般由1個單位承擔,最多不超過2個,項目承擔單位數合計不超過5個(部分重大項目的課題設置和承擔單位數有具體要求,以相關重大項目指南為準);項目主持人必須是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重大項目的項目申請人須先在系統中填寫“項目申請書”,并給該重大項目課題申請人賦予課題申請權限,未經賦權的課題申請人將無法提交申請。 3.申請書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項目申請書”或“課題申請書”,附注說明選擇相關的重大項目名稱,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4.申請書的報告正文應當按照重大項目正文提綱撰寫。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所申請重大項目相關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和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說明本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項目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只填寫各課題“申請人”相關信息;“簽字和蓋章頁”(可根據需求增加)中“依托單位公章”須加蓋“項目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公章,“合作研究單位公章” 須加蓋“課題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公章。 “課題申請書”中的“主要參與者”包括課題所有主要成員相關信息。“簽字和蓋章頁”中“依托單位公章”:須加蓋“課題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公章;“簽字和蓋章頁”中“合作研究單位公章”:已經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須加蓋單位注冊公章,沒有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須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 “項目申請書”和“課題申請書”應當通過各自的依托單位提交。 5.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經學校審核提交后,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 五、時間安排 請于8月20日16時前通過ISIS系統提交電子申請書,并將紙質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報送至科技處項目管理科。 六、聯系人 鄧開喜 020-85211103 13560109616(短號:669616) kyc5@scnu.edu.cn 附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二五”第四批重大項目指南 科技處 2014年6月2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