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2011-2013年科技類財政專項資金第三方績效評價的通知(6.27截止)
請清單中的項目負責人于6月27日下午5:00前將相關資料交到院辦王鳴老師(39310451)處。 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1~2013年科技類財政專項資金第三方績效評價的通知》(粵財評函〔2014〕39號),省財政廳委托第三方對省財政安排的2011~2013年科技類財政專項資金開展績效評價。為做好此次績效評價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負責人 (一)填報范圍:2011-2013年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負責人。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2。評價基準日為2013年12月31日。 (二)填報內容:申報人應如實填寫《基礎信息表》(見附件2)、《評分表》(見附件3)和《調查問卷》(見附件6),并撰寫自評報告(參考提綱見附件5),提供佐證材料(見附件4)。如項目負責人主持多個2011-2013年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含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則每個項目都要負責人單獨填報(即1個項目填報5種材料)。 (三)填報材料裝訂: 1.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每個項目應將《基礎信息表》、《評分表》、《調查問卷》與自評報告裝訂成冊,并在每本自評材料封面標注“XX單位***項目(K-12)績效自評材料”,主要佐證材料只需提供電子版(光盤)。 2.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每個項目應將《基礎信息表》、《評分表》與自評報告裝訂成冊,并在每本自評材料封面標注“XX單位***項目(K-**)績效自評材料”,《調查問卷》按要求填寫15份,主要佐證材料只需提供電子版。 (四)報送材料清單、時間和程序: 1.材料清單: (1)《基礎信息表》紙質版和電子版; (2)《評分表》紙質版和電子版; (3)自評報告紙質版和電子版; (4)《調查問卷》紙質版和電子版; (5)佐證材料電子版。 2.時間和程序: (1)廣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上述五種材料(一式五份)于6月30日前報送學校科技處。其中(1)、(2)、(3)種紙質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5)佐證材料只需提供電子版(光盤)。 (2)其他科技項目上述(1)、(2)、(3)種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于6月30日前報送學校科技處,并將(4)種材料一式15份報送學校科技處。(5)佐證材料只需提供電子版。 (3)以上材料由學院科研秘書統一報送。 二、省財政廳、科技廳、第三方評價機構將根據項目負責人提交的材料組織專家開展現場評價,請各項目負責人將上述材料自留一份備查,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聯系人 (一)學校科技處:劉曉艷(攻關項目) 85211105 kyc13@scnu.edu.cn、李凱(省基金) 85211105 kyc16@m.scnu.edu.cn、張來策(平臺類) 85217435 kyc10@scnu.edu. (二)省財政廳:曾友誼 83170680、崔竹英 83170535 (三)省科技廳:陳國慶 83163897、段依竹 83163634、董程明 8316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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