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15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的通知(5.8截止)
2014-04-30 16:59:00
來源: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經濟與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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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各二級學院: 廣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現已發布2015年度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一批)并開始項目征集。本次發布的第一批指南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創新型企業(科技小巨人)研發后補助專項、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專項、科學研究專項、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專項、珠江科技新星專項、科普專項等。其中科學研究專項面向在穗的國家重點實驗室與省部共建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由所在依托單位進行申報,我校可與單位進行聯合申報。現將第一批指南詳細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㈠項目申報單位(為學校二級單位,下同)須在廣州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與市外單位聯合申報的,廣州市內單位須為第一申報單位,且成果轉化地和實施地應在廣州市。 ㈡所有專項全部通過廣州市科技計劃管理系統(http://apply.gzsi.gov.cn)進行網上申報。 ㈢項目負責人應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在職公務員、退休人員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科普專項除外)。 ㈣項目負責人(指申報書中列第一位的人員)原則上只能申報1個項目。項目組成員(含項目負責人)最多只能參加2個項目。在研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新項目,也不能因為申報新的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 ㈤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不同專項,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并影響申報單位的信用評價。 ㈥各二級單位須在廣州市科技計劃管理系統“單位信用管理”模塊提交或更新單位信息,并認真填報申報表格中2013年度研發費用投入等有關統計信息,該信息將作為項目立項的重要參考依據。 ㈦項目申報除滿足上述要求,還應根據各專項指南特定的要求進行申報。 ㈧限項要求:珠江科技新星限額申報,各學院具體名額詳見附件1 二、申報類別 ㈠珠江科技新星 ⒈申報人應具備的條件 申報人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參與過國家、省市各類科研項目,并被所在單位列為科技創新方面的重點培養對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均可申報: ⑴在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工作、具有博士學位的、且近5年內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的科技人員。 ⑵從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科研工作業績突出,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并經所在單位主要領導推薦的科技人員。 ⒉注意事項 ⑴申請人所在單位按1:1的比例給予資金配套,并不得在資助經費中提取管理費(經費預算表中管理費一欄為“0”)。自籌資金承諾函加蓋二級單位公章。 ⑵已經入選國家、廣東省、廣州市級各類人才培養計劃的人員(包括入選廣東省千百十工程省級培養對象等),或已成為博士生導師的人員,或近三年準備出國一年以上的人員不納入申報資助范圍。 ⒊“關于列入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重點科研課題的證明(模板)”和“關于列入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科技創新重點培養對象的證明(模板)”詳見附件2和附件3。申報指南詳見附件4 ㈡科普專項 1.申報內容 主要包括科普基地建設與開放、科普活動、科普作品創作等內容,具體申報指南詳見附件5。 2.申報要求 ⑴項目申報人為項目的直接承擔者或產權擁有者,而非項目的中介機構人員。 ⑵項目實施期限為1-2年。 ⑶承擔廣州市科普專項項目不按期辦理結題手續或申請延期的項目承擔單位不得申請本年度科普項目。 三、申報材料 ㈠需在網上系統中提交的申報材料 項目申請人通過廣州市科技計劃管理系統填寫項目申報書,并上傳有關附件材料(復印件有效),主要包括: ⑴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法人證書(學校統一提供)。 ⑵項目組全部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⑶若有合作單位聯合申報項目的,應提供合作協議,協議中應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責任、技術合作方式、產權歸屬、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合作協議模板詳見附件6。申報書合作單位必須加蓋法人公章,二級單位公章無效。 ⑷若有能證明項目前期研究基礎與進展、項目水平相關文件(如鑒定證書、檢測報告、專利授權證書、新藥證書、臨床批件、名牌產品證書、獎勵證明等),請提供。 ⑸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材料。 ⑹除上述申報材料外,還應提交各專項申報指南指定的申報材料。 ㈡需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 珠江科技新星專項一式四份,科普專項一式兩份。 每份申報書需附上目錄,用 A4 規格紙張雙面打印,裝訂方式為無線膠裝。 網上提交的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必須一致。對網上申報材料與紙質申報材料不一致的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四、申報時間 ㈠5月8日上午12:00時:各單位報送珠江科技新星申報名單(格式可參照附件7)。 ㈡5月28日上午12:00時:各單位完成網上申報。 ㈢5月28日~5月30日:學校完成網上推薦。 ㈣5月30日~6月3日:打印通過學校審核的項目申報書。 ㈤6月3日:請各單位統一將紙質申請書提交至學校科技處(行政樓314房),同時提交《2015年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清單》(附件7)紙質版一式一份,并發送電子版至kyc13@scnu.edu.cn。 五、其他注意事項 ㈠項目申報人應合理安排項目內容、目標及總經費。申報的項目若立項,項目合同書中內容、目標、投入總經費原則上需與申報書一致。 ㈡項目起始時間為2015年上半年,實施期限按照專項指南要求執行。 ㈢為避免網絡阻塞,請項目負責人盡早完成提交工作。 六、聯系人 劉曉艷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夏天 85211103 kjcxiatian@foxmail.com 李凱 85211105 likai_scnu@163.com 科技處 2014年4月29日 2014-04-28-kjc.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