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工作的通知(5.26截止)
2014-04-09 16:37:00
來源: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經(jīng)濟與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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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各學院、各單位: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是由中國政法大學倡議設(shè)立的全國性法學研究獎項,旨在紀念錢端升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的重大貢獻,促進法學研究的繁榮發(fā)展,推動國家法治建設(shè)。經(jīng)向教育部主管部門申請,根據(jù)全國普通高校社科統(tǒng)計年報有關(guān)獎勵認定的辦法,錢端升法學獎被認定為“部級獎”。根據(jù)《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勵辦法》的規(guī)定,2014年舉行第五屆評獎活動。現(xiàn)將申報工作的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等級和數(shù)額 一等獎3項,每項獎金人民幣8萬元;二等獎15項,每項獎金人民幣2萬元;三等獎 30項,每項獎金人民幣1萬元;提名獎20項。 二、申報范圍 (一)申報者范圍 我校在編教師,每人限報1項。合作研究成果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二)申報成果范圍 1. 成果類型 (1)學術(shù)專著(不包括教材、工具書、譯著、普及讀物、古籍整理作品、論文集和個人文集); (2)學術(shù)論文(不包括譯文); (3)研究咨詢報告(被省、部級以上黨政部門采用); 2. 時間范圍 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國內(nèi)外公開出版或發(fā)表的學術(shù)專著或論文(以版權(quán)頁為準),研究咨詢報告不受此時間下限限制。 3.申報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學術(shù)專著以最后一卷出齊的時間為準,須整體申報。 (2)叢書不能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專著單獨申報。 (3)以同一標題發(fā)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fā)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單篇論文申報。 (4)研究咨詢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省部級以上黨政機關(guān),含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采納證明,或黨和國家領(lǐng)導人的批示復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權(quán)存在爭議; (2)違反學術(shù)規(guī)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經(jīng)申報過前四屆錢端升法學獎的研究成果; (5)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勵委員會成員的成果。 三、材料下載 (一)申報者請登陸中國政法大學校園網(wǎng)錢獎專題網(wǎng)站(http://gate.cupl.edu.cn/qdsfxcgj)、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ǎng)(http://www.sinoss.net)查詢和下載《申報通知》、《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及相關(guān)材料。 (二)本地下載《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doc》。 四、申報材料 1.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2份(A4紙打印,無需加蓋公章)。 2.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Word版),請用電子郵件發(fā)送至:kycx@scnu.edu.cn。發(fā)送郵件的主題和文件名請標明:“xx學院xx老師 第五屆錢端升法學獎申報材料” 3. 專著3本(套),每冊在封面用不干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4. 論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兩份復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錄、全文、版權(quán)頁)。在封面用不干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5. 研究咨詢報告3份(套),同時報送采納證明復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6.申報成果無論獲獎與否,不再退還。 五、申報時間和聯(lián)系方式 (一)申報受理時間: 2014年4月1日至5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謝海波 電 話:85211307 郵 箱: kycx@scnu.edu.cn
社科處 2014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