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學科共建項目(12.16上午截止)
文科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學科共建項目申報工作已正式啟動,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科共建項目設立的基本原則 1、學科共建項目是我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的一種項目類型。 2、通過設立學科共建項目,支持學科、學位建設和高等教育的發展。 3、由省社科規劃立項,由申報單位自籌經費并保障研究經費按時到位。 4、申報單位必須具備的一般條件:科研管理規范,信譽良好,國家和省社科規劃項目結項率、精品率達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5、嚴格按照省社科規劃項目的評審原則和評審程序確定立項,依照《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進行規范管理。 6、由單位集中組織申報,省社科規劃辦不受理個人申報。 二、學科共建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 1、學科共建項目的申報資格 (1)2013-2014年度擬申報新增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和增列碩士、博士學位點(含一級學科)的單位(限定對應學科)。 (2)2013-2014年度擬申報省部級以上重點學科、重點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單位(限定對應學科)。 (3)2013-2014年度擬申報由專科升為本科的學校。 (4)2013-2014年度擬申報“全國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的單位。 (5)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項目的申報。在研省部級、國家級課題的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但可作為成員參與。每一位課題組成員最多只能參與申報兩個項目。 (6)近兩年內學科共建項目被撤一項的單位減半申報,被撤兩項(含兩項)以上的單位不能申報。 對申報學科共建項目的單位和項目,省社科規劃辦會同省教育廳、省學位辦進行資格審查。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切實做好預審工作。 2、關于學科共建項目申報、立項的數量安排 本次學科共建項目擬立項數為250項左右。凡符合學科共建項目申報條件和申報資格的單位,每個單位申報總數不得超過25項。 3、關于學科共建項目申報的學科類別 學科共建項目按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的全部二十個學科分類申報。已立項的國家和省社科規劃項目不重復立項。 4、關于學科共建項目立項的經費安排 獲得立項的單位必須將該單位學科共建項目的經費一次性劃撥到省社科規劃辦,由省社科規劃辦統一管理。確定立項的學科共建項目每項經費4萬元,其中,省社科規劃辦依照《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管理辦法》收取項目管理費、成果鑒定費0.5萬元,項目研究經費3.5萬元則由省社科規劃辦分期劃撥給項目負責人。 未能按時完成課題研究或最終結項成果鑒定為不合格的項目予以撤項,項目未撥付的后續經費不再退回。 三、我校申報工作安排 1、本次申報為限額申報,先由各文科學院推薦申報,學校再擇優推薦25項上報; 2、關于項目申請書的要求 1)申請者請下載《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項目申請書》,認真填寫,并在項目類別欄填寫“學科共建項目”;"學科分類"一欄按省社科規劃所設二十個一級學科填寫。 2)請于12月16號上午之前將申請書一式6份(含原件1份和電子版)、申請學科共建的理由及背景材料(需蓋學院公章)一式2份送交社科處,17號社科處將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3、申報學科共建項目每項需交納評審費200元,此費用由社科處統一支付。 聯系人及電話: 李秀娟 85215762 郵箱:SKCL@SCNU.EDU.CN 社科處 2013年12月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