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第六批)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第六批)的通知》要求,2013年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第六批)已開始申報(申報指南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2013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通過廣東省綜合業務管理系統進行申報(http://pro.gdstc.gov.cn/stms/main.jsp)。已有賬號的教師請自行登錄該系統進行申報。沒有賬號的教師請聯系本單位科研秘書新建賬號。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符合國家和省科學技術“十二五”規劃,符合申報指南和《廣東省重大科技項目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粵財工〔2009〕166號)的要求。
(二)優先支持實施期內能產生較多數量專利成果(尤其是發明專利或獲得國際PCT專利)的項目。
(三)申報單位為省內注冊的省直科研機構、高校、行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產學研結合的方式聯合申報。聯合申報各方須簽訂共同申報協議,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工作、責任和經費。
(四)申報單位必須出具自籌經費投入的承諾函。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得申報:1.項目負責人有在研省級科技計劃項目2項以上(含2項)的;2.在專項資金審計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資格審查不通過:1.申報單位按指南要求需提供的財務報表、項目合作協議、經費配套承諾、查新報告等重要附件材料不齊的;2.同一項目負責人本年度牽頭申報2項以上(含2項)科技計劃項目的;3.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4.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并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的;5.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七)主申報單位必須具備與申報項目內容相關的基礎和能力,項目申報書的內容、指標必須明確客觀,嚴禁各種夸大和作假行為。項目如獲得立項要確保申報書和合同書的內容、指標的一致性,違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申報時間
(一)6月20日上午11:00時前,請各申報單位(即學院)完成網上申報。
(二)6月21日~7月2日,打印通過學校審核的申報書
(三)7月2日上午11:00前,請單位統一將紙質申請書(一式2份,雙面打印)提交至學校科技處,同時填寫《各單位推薦項目匯總表》(詳見附件2),并發送電子版至kyc13@scnu.edu.cn。
四、聯系人
劉曉艷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附件:
附件1:2013年省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現代信息服務業專項項目申報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