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遴選2014/2015學年度“中美富布賴特項目”研究學者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4-2015年度“中美富布賴特項目”研究學者子項目現開始申請,詳情見附件。申請人請將準備好的材料連同單位意見于6月30日前交人事處師資科,過期不候。
聯系人:平功波,電話:85211059。
人事處
2013年5月8日
附:關于遴選2014-2015學年度“中美富布萊特項目”研究學者項目出國留學人員的函 (留金秘美[2013]7126號 )
各項目單位:
為落實中美兩國政府達成的教育交流協定,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將繼續選派40名研究學者參加“中美富布賴特項目”研究學者項目( 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s Program,VRS),于2014-2015學年度赴美研修,項目經費由中美雙方共同負擔。請各項目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及人員培養計劃擇優推薦至多4名候選人。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薦人選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并在學習、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事業服務的責任心和責任感。
2、應是各項目院校具有一定發展潛力的優秀教學/科研人員。暫不受理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的人員的申請。
3、應在過去四年內沒有在美留學的經歷。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請。
4、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
5、身心健康。
6、研究學者:候選人年齡原則上在35 -50歲之間(于1963年8月1日后、1978年8月1日前出生),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高級專業職務,并能夠從2013年9月開始脫離原單位10個月參加該項目。候選人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十年以上教學經驗,有較強的獨立研究能力和較高的英語水平,赴美后能獨立從事研究工作。研究學者在美享受十個月的獎學金,留美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對遴選工作的要求:
1、遴選工作應貫徹落實“按需派遣,保證質量,學用一致”的方針。各項目院校應結合本單位人才培養計劃,特別是要緊密結合高層次領軍人才培養計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薦候選人。
2、選派資助學科應為美國問題研究相關領域,具體學科領域請參照附件一。申請人需有與美國問題研究相關的教學經驗和專業背景。優先考慮能明確表明其研究課題,確有到美國進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過參加本項目增進中美兩國人民相互理解的申請人。
3、在推薦候選人時,應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從未在美工作或學習過的候選人。
三、網上報名、申請要求與截止時間
1、請各項目院校根據項目要求進行選拔工作,統一組織被推薦人即日起分別登錄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及http:// apply. csc.edu. cn進行網上報名,并于2013年8月1日前將正式推薦公函(含人選名單及研究學者在職證明)和http://apply. embark. com/student/fulbrilght/scholars/網站上打印出的申請表及材料(一套)寄(送)至留學基金委美大事務部。
2、凡未按要求準備,并未在兩個網站上進行報名或逾期提交的申請材料將不予受理。有關準備申請材料的要求詳見附件二。
四、項目評審日程安排
1、2013年8 -9月: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通訊評審;
2、2013年11月底:通過通訊評審的候選人在北京參加項目面試;
3、2013年12月上旬:公布通過面試的候選人名單:
4、2014年8、9月:被錄取的獎學金獲得者由美方落實接收院校后派出。
五、本項目申請人應能夠離開國內學校10個月。錄取人員在美期間以國內學校事務為由提出離美一般將不予批準(緊急情況發生除外)。請申請人在決定申請前認真考慮上述留學要求。
六、根據國家公派留學的有關規定,被錄取人員出國前須與留學基金委辦理簽約、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手續。學習結束后須嚴格遵守《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相關規定,按期回國服務。本項目不受理留學人員的J-l簽證豁免申請。
七、遴選工作中如有問題,請與留學基金委美大事務部聯系。
聯系人:潘榮杰/陳晨
聯系電話:010-66093951/010-66093949
傳 真:010-66093945
電子郵件:rjpan@cse.edu.cn /cchen@cse.edu.cn
地 址:北京市車公莊大街9號五棟大樓A3樓13層
郵 編:100044
附件:
一、2014-2015學年度中美富布賴特項目研究學者項目資助學科領域清單
二、2014-2015學年度中美富布賴特項目研究學者項目應提交申請材料及要求
三、項目院校名單
五、富布賴特研究學者項目申請必讀(中英文)
2013-05-09-rsc(5).doc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秘書處
二o-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