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請各高校按照教育部《關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3]64號)(以下簡稱《通知》)的精神和要求,認真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
2013年度后期資助項目分為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三類:(1)重大項目是指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學術價值的標志性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20萬元;(2)重點項目是指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5萬元;(3)一般項目是指具有顯著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每項資助額度為10萬元。
二、資助范圍和申報條件
1.資助范圍:
(1)對學術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基礎性研究、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
(2)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文獻研究、譯著和工具書,不含論文及論文集、教材、研究報告、軟件等;
(3)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以非紙質方式呈現的研究成果。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后期資助項目的申請者必須是普通高等學校的在編教師,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能力,且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每個申請者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2)后期資助項目中的重大項目申請者必須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重點項目申請者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一般項目申請者須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需同時具有博士學位)。
(3)申報項目已完成研究任務70%以上,申報時須提供已完成的書稿(或非紙質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后期資助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負責人;
(2)得到過研究經費資助或出版資助的成果;
(3)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報成果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辯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
(5)申報成果為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6)申報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
三、本次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我校限推薦1項。
四、2013年5月14日前將推薦項目材料報送至社科處,材料包括:A4紙雙面印制的《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項目申請書》)一式7份(含1份原件);《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申請一覽表》(以下簡稱《申請一覽表》)2份;所申報的課題已完成研究工作的書稿或非紙質(指不能用紙質呈現的)成果3套。并將《項目申請書》和《申報一覽表》電子版發送至hsskc01@s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林依 聯系電話:020-8521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