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3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通知
各院系:
根據《關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學校質量工程項目建設與申報工作的通知》(粵教高函〔2013〕6號)等文件精神,為推進我校“追求卓越,自主發展”人才培養,充分調動我校大學生學習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廣大學生自覺參與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提高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13年度“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項目
“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包含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和創業實踐項目三類:
1、創新訓練項目:本科生個人或團隊在導師指導下,自主完成創新性實驗方法的設計、研究條件準備和項目實施、研究報告撰寫、成果(學術)交流等工作。
2、創業訓練項目:本科生項目團隊在導師指導下,通過社會調查、市場分析等方法手段設計一項具有科技創新、文化創意和市場前景的產品或服務,制定一份完整、具體、深入、可行的商業計劃方案,團隊中每個學生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扮演一個或多個具體的角色,并在此基礎上模擬企業運行進行一定程度的驗證試驗,撰寫創業計劃報告。
3、創業實踐項目:學生團隊在學校導師和企業導師共同指導下,采用前期創新訓練項目(或創新性實驗)的成果,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者服務,以此為基礎獨立開展運營等實踐活動。
今年的國家級和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將從校級項目中遴選產生。
二、申報要求
1、各項目申報基本要求
(1)創新訓練項目
在校2012級和2011級全日制本科生個人或團隊(不超過5人)可自由申報,鼓勵跨學科、跨專業、跨年級組隊;申請者要求品學兼優、學有余力,對科學研究有濃厚的興趣,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
申報項目要求以實驗為手段,以創新為目的,以解決本學科及其交叉學科、企業研發及自然界和人類生活中的某一問題為出發點,以知識、技術創新和研究方法創新為主的課題。
(2)創業訓練項目
在校2012級和2011級本科生團隊(不超過5人)可自由申請,鼓勵跨學科、跨專業、跨年級組隊;申請者要求品學兼優、學有余力,對創業有濃厚的興趣,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團隊合作精神。
申請創業訓練項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選題科學合理,做到思路新穎,具有創新性、探索性和商業前景;立論依據較充分,研究內容和目標明確,團隊成員在企業模擬運行中有具體的角色和分工。
(3)創業實踐項目
我校具備初步的科研和動手能力,且在學術科研和創業實踐方面有濃厚興趣的2011級和2010級全日制本科生自行組建創業實踐團隊(不超過5人)后自由申請,團隊成員除了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外,可包括本科畢業后已成為研究生的主要成員。項目負責人畢業后可根據情況更換負責人,在能繼續履行項目負責人責任的情況下,允許項目負責人畢業后以大學生自主創業者的身份繼續擔任該創業實踐項目負責人。
創業實踐項目可依托創新訓練或創業訓練項目的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新性產品或服務,并以此為基礎與相關政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開展合作,建立明確的運營實體(主要以注冊公司形式),將研究成果予以進一步實施,使之服務于社會。
2、每批次的每類項目原則上每人只能參加一個,不允許交叉申報,參與在研項目和已完成結題項目的學生也不允許作為項目負責人或成員再申報。團隊成員最多不超過5人(含負責人),人員須保持相對穩定,原則上不予更改。
3、綜合班申報項目的要求與普通本科生相同,歸屬托管學院申報,但不占托管學院申報名額。
4、指導老師需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職稱或博士學位,本次申請指導項目僅限一項,每個項目的指導老師不超過2人,如近兩年指導的項目結題驗收不通過或延期的教師本次不得擔任指導老師。創業項目中需要邀請校外導師(企業導師)的,可報相關學院審批,并在申報書中注明備案,創新訓練項目不聘請校外導師。
5、“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中創新訓練和創業訓練項目執行時間不超過1.5年,創業實踐項目執行時間不超過2年,原則上不允許提前結題,但必須在負責人畢業前完成結題,結題時間一般為每年的3到4月份。
三、申報程序
1、申報時間:2月28日-3月18日。各院系組織符合要求的學生個人或團隊填寫相應的《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創新訓練項目申報書》(附件2)、《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大學生創業實踐計劃”創業項目申報書》(附件3)、《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任務書》(附件4)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信息表》(附件5),收集項目申報材料。
2、院系評審時間:3月18日-3月22日。各院系組織專家做好申報項目答辯等評審工作,評出院系級項目和推薦申報校級項目,并按評審情況排序按申報名額(附件1)填寫《項目統計表》(附件5表1)(按創新訓練項目、創業訓練項目、創業實踐項目順序填寫統計表)。
3、院系提交推薦材料時間:3月25日-3月29日。各院系根據評審結果,填寫好《項目統計表》紙質版一式1份,連同各項目的《申報書》紙質版一式5份、《任務書》紙質版一式3份(以上三種材料均為原件),報送教務處實驗科(校本部行政樓208室),并將電子版發至scnusyk@163.com,聯系人:周老師,電話:85216830。
4、學校評審時間:4月1日-4月10日。學校組織評審并確定立項項目。
5、為保證學校的推薦評審工作如期保質保量完成,凡上報材料不符要求、個人提交或逾期提交,均不受理。
四、項目管理
學校根據《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對項目實施進度和經費使用情況等開展中期檢查工作。項目啟動后,《立項任務書》由教務處、學院、負責人各保存一份。項目完成前,由院系和學校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結題答辯和驗收。